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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张琼斯)民生银行7月17日宣布,民生银行关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依法接管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机构的公告》。中国保监会派出的接管小组依据托管协议,依据相关法律,委托中国人寿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人寿)的业务。
截至公告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股份)持有民生银行约12.8亿股a股,东方股份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有限公司)持有民生银行3500万股a股,华夏人寿保险持有民生银行约21.49亿股a股和h股。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夏人寿保险于2016年6月29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并于2018年12月27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补充协议》。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夏人寿保险于2018年12月27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和华夏人寿保险持有民生银行约34.64亿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91%。
民生银行表示,上述事项对公司正常经营没有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关注事件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民生银行:华夏人寿被接管对公司正常经营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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