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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舒兰新一轮冠状肺炎暴发的传染链仍在进一步延伸。

昨日(5月18日),舒兰疫情传播链被传至吉林高新区1区。截至目前,舒兰疫情传播链已确诊42例,其中吉林市39例(舒兰市20例,丰满区14例,船营区2例,高新区2例,昌邑区1例),辽宁省沈阳市3例。此外,长春市还发现一例来自吉林市的无症状感染。

5月19日,吉林省舒兰市公安局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防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通知指出,公安机关对在紧急状态下拒不执行政府决定和命令、不主动报告、不如实登记、不隔离居住、违反封闭城市社区封闭住宅隔离规定的违法行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从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通知,目前,舒兰市的形势是严峻的进口外部预防和反弹的内部预防。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护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全面维护疫情防控秩序和社会秩序稳定,全体公民必须自觉遵守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命令,积极配合代码扫描、体温测量、登记和防疫工作,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此外,所有公民必须严格遵守在家隔离的规则,不要外出、参观、上街或聚集。原则上,在普通封闭住宅区,每两天只允许一名家庭成员外出一次购买生活用品。除防疫、防疫、医疗、急救等生活必需品外,其他人员不准外出。对不主动报告、不如实登记、不隔离居住或者违反城市封闭区封闭房屋隔离规定,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和命令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吉林舒兰感染链累计40+!当地公安局:违反“城市关闭”等规定者将受到更重的

对于发热、疲劳、干咳等急性呼吸道症状,公安机关未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或故意隐瞒疫情,拒不接受检测、隔离或治疗,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有传播危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从重给予行政处罚。

阻碍、阻碍防疫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扰乱防疫工作秩序,伤害防疫人员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散布谣言、编造与疫情有关的虚假信息,或者故意传播、散布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编者:王新静)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吉林舒兰感染链累计40+!当地公安局:违反“城市关闭”等规定者将受到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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