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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记者李艳霞)为全面、科学评价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充分发挥监管激励和引导作用,银监会10日公开征求了对商业银行小微企业监管评价方法的意见。
根据《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督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小微金融服务的监督评价主要包括信贷供给、制度机制建设、关键监管政策落实、产品和服务创新、监督检查等方面。
据了解,每类评价要素下有多个指标,监管部门对每个指标进行评分,根据汇总后的综合得分,将评价结果分为四个评价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在监管评估结果的应用方面,方法明确,评估结果作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主要依据,如首次评估、试点政策、奖励激励等。、以及评价结果较好的商业银行被优先选择或推荐。对于评价结果为三级和四级的商业银行,监管部门将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加强监管。
此外,《办法》明确了商业银行应将评估结果作为小微金融业务条线绩效考核的重要参数,每年通过社会责任报告和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开披露小微企业上一年度的金融服务情况。
银监会表示,该办法的制定是银监会推动商业银行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重要举措。通过整合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政策要求,形成“一单不同权重”的多维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不断提高服务小微企业的质量和效率。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银保监会拟出台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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