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80字,读完约1分钟

广东省新闻办今天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广东省境外疫情防控的重要情况。

广东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杨日华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在广东的外国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必须对COVID-19肺炎采取调查、检查、采样和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

广东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杨日华:如果外国人拒绝配合COVID-19肺炎的调查,拒绝配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隔离治疗措施,或阻挠其履行职责,公安机关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此外,根据《出入境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于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外国人,公安机关还可以作出宣布其证件无效、吊销或收缴其证件、限期出境、驱逐出境等决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东省公安厅:在粤外国人必须接受新冠肺炎调查检验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

杨日华指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希望所有在广东的外国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防疫工作,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和安全。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广东省公安厅:在粤外国人必须接受新冠肺炎调查检验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

地址:http://www.rm19.com/xbzx/128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