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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市防疫食品安全监管的规范化,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六次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实现食品安全“四到位”,确保食品安全。

实施散装食品监管。重点检查销售散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者是否落实戴手套、口罩等防护措施;销售的散装食品是否用敞口容器覆盖、加盖或不加盖;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其他内容是否标注在装有散装食品的容器或外包装上。

开展冷藏和冷冻食品销售监管。重点检查冷库经营者是否履行索要凭证和票证的义务,是否建立和实施冷冻食品全过程温度记录制度;销售的食品是否符合标签上标明的温度和湿度要求;是否出售过期食品等。

开展食品批发行业整顿。重点检查食品批发经营者的主要职责,如索要证件和票证的程序是否落实到位;营业地址与营业执照上的营业地址是否一致;营业场所是否符合环境卫生、储存、运输、温湿度控制等要求。;是否有黑色批发;是否出售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等。,检验应100%全覆盖。

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销售监管。找出城镇、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销售主体,清理无证食品销售;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负有主要责任,如索要凭证和票证、购买检查义务等。,都已到位;严厉查处销售过期食品、变质食品、三不准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实施食用农产品监管。重点检查经营者履行进货检验义务、非洲猪瘟防控责任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的情况;做好产地审批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并跟踪产地。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及其产品非法贸易、活禽交易、屠宰以及其他以消费为目的的非法流通活动。

开展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食盐运输、储存等关键环节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跨省经营企业、农贸市场、集市和食品生产用盐大户等关键环节的检查,防止工业盐和其他不符合食盐标准的盐产品冲击食盐市场,打击违法行为。

通过整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食品安全隐患整改到位,集中交易市场经营者和食品销售者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到位。绥化市场监管体系以问题为导向,全面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潜在风险。下一步,我们将集中力量严厉惩处无照经营、出售三种非食品和过期食品等损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冀)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绥化市“六法”实现“四到位”确保流通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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