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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对中行的“原油宝”产品有很多疑问:为什么向不符合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推荐“原油宝”,为什么没有强制清算,为什么结算价格为负。 2020年,投资者再次见证了历史。美国东部时间4月20日凌晨2点30分,wti原油期货5月收盘下跌55.9美元,跌幅305.97%,至每桶-37.63美元,这是美国原油期货价格历史上首次跌至负值。
在美国石油期货的大跳水下,中行也被推到了风口浪尖。许多投资中国银行“原油宝藏”产品的投资者遭受了巨大损失,不仅损失了本金,还“把钱投到”银行。如果没有及时支付,它甚至可能被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
4月23日,一些投资者陆续发布截图,显示中行已经扣除了部分保证金以平仓。
然而,投资者对中行的“原油宝”产品仍有许多疑问,如为什么“原油宝”推荐给不符合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为什么没有强制清算,为什么结算价格为负。
《国际金融新闻》的记者采访了几位投资者、金融专业人士和法律专家,以寻求答案。
问题1:结算价格合理吗?
“原油宝”是中国银行为个人客户发行的与境内外原油期货合约挂钩的交易产品,包括美国原油产品和英国原油产品,根据不同的引用对象进行报价。其中,美国原油的基准是“wti原油期货合约”。
期货观察人士林晓(化名)告诉《国际金融新闻》记者,原油宝藏的情况应该是投资者想通过银行这样的渠道购买外盘,参与外国原油期货交易。
4月20日,5月份wti原油期货合约价格暴跌306%,首次跌至负值。
4月21日,中行表示正在积极联系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以确认结算价格和相关结算安排的有效性。
经过一夜的焦急等待,4月22日,中国银行的“原油包”客户带着这样一份纸质公告来到:经过仔细确认,wti原油五月期货合约cme的官方结算价为-37.63美元/桶,暂停“原油包”的新交易。
"可以说,这一结算价格给了投资者沉重的打击."林晓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
金融监管研究所副所长周在接受《国际金融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通常所理解的期货结算价格,一般是基于某个交易日的加权平均价格,这种价格通常发生在交易时段的正常交易中,或者至少是在价格高低之间。另一方面,期货交易所根据北京时间凌晨2点28分至2点30分的平均价格计算当天的结算价,并在这三分钟内确定参考价格。
值得注意的是,上一个交易时段是22点,之后投资者就无法操作了。
“问题是客户的交易已经在晚上10点终止,但是使用完全超过交易时间的另一个价格作为结算价格合理吗?”周给打了个比方。“如果我们的股市人为地规定A客户的交易时间在下午2点结束,其他客户仍然可以正常交易。3点收盘后,与A客户的结算价将根据其他客户的三点收盘价格确定。对甲方客户公平吗?”
虽然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这种设计实在是无可奈何,但相关法人承认,应该指出的是,中国银行已经将这一点写入了规定,客户也接受了。
上海创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峰告诉《国际金融新闻》记者,22点以后不能交易的情况已经写入协议。目前,从公开信息来看,投资者没有提出有利的证据证明中行的违规或错误。
在这方面,业内人士提醒投资者,他们必须仔细阅读合同和协议。如果存在明显的风险,他们可以选择不参与。
第二个问题:你为什么没有提到把仓库提前一个月?
至于平仓时间,许多投资者也质疑:为什么其他银行很久以前就平仓了,而中行却要等到最后一分钟,导致市场上没有对手?
美国石油2005合约在4月21日收盘后下架,中行的收盘操作是交割前的倒数第二个交易日,而工行和建行在一周前已经基本完成了搬迁工作。
“虽然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原油期货价格为负,但原油价格的下跌并非没有线索,在4月21日之前已经出现了大幅下跌。”一些分析师认为,虽然产品依赖于个人投资者来移动仓库,但卖方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将产品管理的责任转移给客户,但个人投资者由于缺乏能力和经验,往往会忽略移动仓库和到期的技术细节。
一些受访者表示,仓库搬迁时间不当是造成这一“悲剧”的重要原因。
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张南告诉《国际金融新闻》记者:“核心问题是产品设计不够严谨。一旦转让时间被确定为最终交付日期,这就大大增加了清算的不确定性,而且也不会限制投资者的适当性,并向许多普通投资者提供这一产品。”
“按照这个设计,原油宝藏的问题有一定的必然性。即使没有这次负油价事件,迟早由于其他原因,交割日期的流动性将被迫以低价平仓。”南补充道。
周指出,从客观上讲,早迁仓和晚迁仓各有其优点,并在产品设计过程中得到了印证。延迟平仓的好处是可以完全满足原油期货每个月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要求。这种安排让投资者有更多的时间来选择何时独立移动头寸。
另一方面,在期货合约即将到期之前,市场存在一定的波动风险,因此提前平仓可以利用市场的流动性和深度来平抑这种风险,确保合约以最低的成本平稳过渡。例如,工行基本上在合约到期前一周就转移了头寸,完全躲过了这场风暴。
三个问题:为什么没有强制清算?
投资者不满的另一个原因是,当保证金损失达到协议约定的20%时,中行未能强制平仓,导致损失进一步扩大,出现保证金损失后“倒贴”的情况。
记者了解到,在开通原油产品和服务时,用户需要先经过风险测试并签署协议。根据《原油报》投资人(化名)签署的产品协议,明确规定“目前强制清算的保证金比例要求为20%”。当客户账户保证金低于20%时,中国银行将按照“单笔损失由大到小”的顺序强制清算,直至保证金充足率提高。
那么,中行为什么不强制清算呢?
中行给出的解释是:“对于原油产品,当市场价格不为负时,多头头寸不会引发强制平仓。对于已经确定进入转仓或到期处理的客户,客户将根据结算价格完成到期处理,不再关注市场,加强水平。”
秦琴认为,这种说法是后见之明。她表示:“如果协议中有规定,我肯定会在当天晚上主动平仓,而不是等待中国银行帮助我平仓。”
一些分析师指出:“没有证据表明中国银行没有采取措施来提高这一水平。更有可能的是,由于市场流动性的损失,强势水平未能实现。”然而,有些人持有不同的观点。他们认为失去流动性的根本原因是他们接近交割合约,根本无法离开市场。归根结底,这是中国银行对风险的控制。
林晓告诉记者,在强制清算方面,我听说过一个极端的情况,就是在特别短的时间内,市场的流动性停滞不前,所有的订单都在一边,而另一边基本上没有订单。例如,当许多交易方找不到交易对手时,他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价格持续下跌,直到达到最终交易价格。
“有些事情投资者无法理解。以投资数万元的个人投资者为例,这是一笔非常小的交易金额。即使市场流动性极度紧张,也应该有一些交易。最终,双方达成了-37.63美元的和解,投资者的心理自然会出现很大的落差。”林枭进一步指出。
四个问题:是否违反了投资者适宜性匹配?
“当我第一次购买原油宝藏时,这家银行在没有杠杆的情况下推出了它,并有一条强制清算线。经过衡量,我觉得风险不大,我才买了它。”一些投资者表示,他们不明白为什么他们会损失如此惨重。
那么,宝原油是否超出了我行对客户的风险评级要求,是否涉嫌向不符合风险评级要求的客户提供高风险投资?
金融监管研究所外汇研究部主任王志毅告诉记者,中国银行原产品设计没有出现重大问题,但在4月15日商志研究所改变交易规则后,产品性质完全改变。最初,只有风险水平是平衡的,但在期货价格可能为负后,显然是不合适的。“主要问题是负期货价格的极端事件导致投资者的适应性错配,中国银行未能及时应对产品调整,充分披露风险”。
与此同时,“阴谋论”逐渐兴起,中国银行被华尔街追逐的声音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这一话题的热度。
王志毅告诉记者,当规则在4月15日改变时,负价格在4月20日出现。很难说阴谋论是真是假,但至少它表明海外空主管更善于分析和运用规则,更熟悉当地市场。资本是追逐利润的,因此不太可能专门针对中国银行,但与海外投资者相比,本地机构肯定更熟悉、更擅长运用规则。
王志毅提醒,国内实体参与衍生品交易时,应签署nafmii主协议,做好风险评估工作,这类似于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的适当性。以银行为例,有必要采取一系列风险控制措施,如投资者适宜性评估、充分的风险披露、按市值计价和操作风险等。
在业内人士看来,商业银行应该加强衍生品业务的风险管理。
据周对记者的分析,众所周知,衍生产品是有风险的,但完全颠覆理性认知的极端情况,如负价格,确实属于“黑天鹅中的黑天鹅”,而中行的这个“原油宝藏”并不是刚刚上市的创新产品。这是一种成熟多年的交易产品。其他大型国有银行也有类似的产品,整体运营和管理也很相似。
“为什么它只发生在中行,这值得思考。”周补充说,可以说,过去几年按部就班的经营管理很容易导致银行瘫痪。动态管理不是结合客观市场条件和客户状况进行的。压力测试场景不够极端,压力测试走过场,应急计划和准备不足间接导致此类风险无法控制。
五个问题:投资者可以索赔吗?
据多位相关投资者了解,4月23日凌晨,中国银行从“原油宝”账户中划转了全部本金和保证金,但未划转相关账户资金。
面对巨额亏损,许多投资者自发组织成立维权团体,希望集体讨论自己的意见。
在徐峰看来,在产品设计不违反规定且对投资者透明披露的基础上,我担心投资者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必须首先发现中行的违规行为。当然,如果产品设计违反了规定,对投资者会更有利。
“许多产品可能有问题,但它们不一定是非法的。如果中国银行要承担责任,要么是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要么是违约行为,要么是侵犯了投资者的权利。”徐峰说道。
北京德合亨(上海)律师事务所金融衍生产品部主任黄律师认为,根据现有资料分析,金融消费者不需要为中行弥补“原油宝藏”的损失,相反,中行应该对金融消费者进行补偿。
根据其协议中的第三项风险披露协议,甲方应确认其营运资金必须是纯风险资本,其损失不会对个人财务状况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否则甲方将不适用于金融市场产品。“这一风险警告表明,投资者在参与‘原油宝藏’投资时可能会损失本金,但并不意味着他们会损失远远超出本金的其他资金。”黄对说道。
黄进一步指出,在“原油宝藏”事件中,金融消费者之所以产生如此大的争议,正是因为中行允许金融消费者在没有保证金或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继续持仓,特别是当市场变化对持有头寸的金融消费者不利时,中行没有行使“母公司”的“强行平仓”权,导致金融消费者“透支交易”,从而带来更大的损失。
在王志毅看来,中国银行作为“原油宝藏”产品的做市商,实际上有点类似于代表客户在国内结算和销售外汇。在中国,它向国内买家和卖家提供报价,然后将头寸交易回芝加哥商业交易所,赚取一定的差价,而不是投机主体押注价格涨跌。然而,“原油宝藏”产品似乎降低了国内个人参与海外原油期货交易的门槛,被怀疑为不合格投资者提供了参与海外期货交易的渠道。
徐峰对记者坦言,此事没有先例,估计监管部门也会关注此事。“这真的颠覆了国内投资者的认知”。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中行原油宝巨亏 投资者发出“灵魂五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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