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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4月28日电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今天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和优化经营环境的实施办法》,将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

根据实施办法,北京市将实行市场主体登记、通报和承诺制度。申请人承诺所提交注册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和信用承诺立即办理登记手续。

实施办法要求,在法律法规没有禁止性和限制性规定的地区,允许多个市场主体使用与其注册住所相同的地址。市场主体在北京设立分支机构的,可以申请在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中注明分支机构的住所,无需另行申请营业执照。按照互操作性原则支持居住登记。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按照互通适用的原则,支持房屋(别墅、公寓)等不属于住宅规划的建筑登记为市场主体住宅。利用普通地下室或人防工程从事商业活动等。对房屋安全使用有明确要求,并依法取得相应的使用许可证或记录。

中国发布丨北京:实行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一址多照成可能

支持区政府、中关村园区管委会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规范服务,加强区域内集群注册地址管理。经其确认并向公众公开的集群注册地址可以注册为市场主体的住所。

市场主体可以在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但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公布实际生产经营场所的地址。市场主体注册住所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发现无法通过注册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与市场主体取得联系,并确认未公示实际经营场所的,应当将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或者标记为非正常经营状态,并依法查处。

中国发布丨北京:实行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一址多照成可能

此外,市场实体开始实施“一次性”。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一次性核发营业执照、公章或票据。探索市场主体许可证联合试点。围绕与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高频问题,探索营业执照联合审批及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试点。市场主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可同时申请相关行政许可,并通过各区政府服务大厅或北京“电子窗口”在线服务平台实现一表一通知一成功;在线“一次登录,一次上网”,离线“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中国发布丨北京:实行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一址多照成可能

(编辑:郭泽汉)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中国发布丨北京:实行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一址多照成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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