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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香港5月12日电(记者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发言人12日表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伟已于当日通知特区立法会秘书处,将于5月27日立法会会议上恢复《国歌条例草案》的二读辩论。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发言人表示,国歌是国家的象征。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决定,将《国歌法》纳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根据《香港基本法》第十八条,《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所列的全国性法律,均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制定。因此,在香港实施《国歌法》是香港特区政府的宪法责任。
发言人指出,考虑到香港的法律制度和实际情况,特区政府决定以本地立法的形式在香港实施《国歌法》。《国歌条例草案》的立法原则非常清楚,就是必须充分反映《国歌法》的立法目的和原意,即维护国歌的尊严,令公众尊重国歌,以及顾及普通法制度和香港的实际情况。
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张建宗亦于5月12日致函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主席李慧琼,表示特区政府计划于5月27日立法会会议上恢复10项法案的二读辩论,并建议在现阶段优先考虑《国歌条例草案》及《2019年商标(修订)条例草案》。
张建宗表示,特区政府很高兴在5月8日的立法会内务委员会特别会议上,获悉过去7个月积压的多项法案及附属法例不能处理。特区政府很高兴立法会内务委员会终于能够突破这个困境,在立法会余下的任期内,全力配合法案的审议工作。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香港特区政府计划5月27日在立法会恢复二读《国歌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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