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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永华)据江西省卫生委员会官方网站2月16日发布的消息,为了更好地促进企业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应急指挥部对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发布了一系列指示。从2月17日零时开始,江西省取消了各类企业和建设项目因防疫而复工复产的审批程序,将复工复产改为备案制。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只需提前24小时向当地报告疫情防控计划。在工业园区,上报工业园区;工业园区以外的,报工业主管部门。
以下是《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第14应急指挥部》全文:
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控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了更好地促进企业恢复工作和生产,省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
第一,各县(市、区)除根据防疫需要决定实行封闭管理的城乡村民小组外,还应对进出其他实行流动控制的城乡村民小组的人员和车辆进行必要的体温检测和消毒,并在不限制人员和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全部放行。
二是各地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防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取消各类企业和建设项目因防疫而复工复产的审批手续,将复工复产改为备案制。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只需提前24小时向当地报告疫情防控计划。在工业园区,上报工业园区;工业园区以外的,报工业主管部门。
第三,取消了归国人员提供健康证明的要求,各地、各企业要严格执行。
四、复工时,除来自湖北等重灾区的农民工外,其他地区的农民工将在必要的健康监测后脱离隔离。
本命令自2020年2月17日零时起由市、县(市、区)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和各级防控应急指挥部执行,不得有误。省级防控应急指挥单位、专项工作组成员按照职责做好实施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对实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进行问责。
江西省应急指挥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
2020年2月16日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从2月17日起,江西企业只有提交报告才能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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