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593字,读完约11分钟

据江苏省教育厅官方网站报道,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发布通知,要求做好COVID-19肺炎疫情的常态化防控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全面复课。通知要求,各地学校要把学生身心健康放在首位,统筹规划线上线下教学安排的有机衔接,按照国家要求开设各类课程,特别是要保证音乐、体育、艺术、信息技术和综合实践活动的正常开展,不要为了跟上进度而增加学生的日常课业负担。各地要加强对学生作业和考试评价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计划控制难度,在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分级计分,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全文如下:

江苏教育厅:小学、初中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

苏教育体育局[2020]13号

市、县(市、区)教育局,高等院校:

目前,COVID-19医院的肺炎防控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防控工作由应急转向常态化。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部署要求,有序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含校外培训机构,下同)全面复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江苏教育厅:小学、初中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

一是准确防控,有序推进复课和复课

各地、各学校要科学判断疫情防控形势,因地制宜、因地制宜,认真落实“外防内防、防反弹”的总体要求,着力完善疫情常态化防控机制,稳步有序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复课,为全面恢复经济社会秩序做出贡献。

(一)严格执行学校复课标准。各地学校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复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稳步有序推进错地区、错水平、错时间、错高峰复学,尽快实现各级学校全面复学。高等学校应当按照开放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经批准备案的开放计划,及时复课。通过防疫工作现场检查验收的高等学校,要保证学校全面开放,学生尽最大努力。幼儿园应根据需要灵活开放。达到开放条件要求并通过验收的幼儿园应尽量开放。父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是否让孩子进入公园。

江苏教育厅:小学、初中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

(二)继续推进校园疫情防控。各级学校必须认真控制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制定的《COVID-19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的《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各地学校要加强对学校相关人员的防疫知识培训,加大对条件相对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改善卫生基础设施和防疫物资,切实做好复学后的疫情防控工作。继续深化联合防控机制,做好相对封闭的校园管理,加强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食堂、教室等封闭场所的管理,做好卫生提示、卫生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工作。坚持教师、学生和职工健康“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早(午)检、溯源和因病登记(出勤)等防控措施,做好重点人群核酸和抗体检测及隔离观察。在正常防疫期间,学生及其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原则上不跨省外出或参加聚集活动,做好家庭保护工作。

江苏教育厅:小学、初中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

(3)重点防止境外疫情传入。各地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的相关工作要求,继续落实留学生、外籍教师、港澳台学生临时返校政策,切实做好网上教育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质量。要及时将教师和学生送到国外,给予适当的延误,提供必要的支持,并会同国外合作大学和驻外使领馆提供服务保障。暂停各级各类学校的师生跨境交流活动,对少数承担重要教学科研任务和确需返校的人员实施个案审批,并根据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做好隔离观察和检测工作。

江苏教育厅:小学、初中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

(四)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各地学校要完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落实教育部门监管责任、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和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将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要进一步推进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抓好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公共安全防控、校车安全、食品安全等学校安全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深入细致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完善风险控制和隐患治理体系,建立风险控制和预警体系以及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体系。要加强安全基础支撑体系建设,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加大学校安全投入,改善学校“三防”条件,增强风险防控能力。

江苏教育厅:小学、初中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

二、突出重点,加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疫情给学校的正常教育和教学模式带来了深刻的变化。随着班级的全面复课,“后流行病综合症”逐渐出现。各地学校要抓住重点,突出矛盾,制定明确的政策,认真落实重点任务,尽快实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常态化。

(一)科学调整教育教学安排。各地学校要把学生身心健康放在首位,统筹规划线上线下教学安排的有机衔接,按照国家要求开设各类课程,特别是要保证音乐、体育、艺术、信息技术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正常开设,不要为了跟上进度而增加学生的日常课业负担。各地要加强对学生作业和考试评价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计划控制难度,在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分级计分,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中小学应考虑网上教学和推迟暑假等因素,合理安排本学期的教学计划,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对课程教学安排提出指导意见。有些中小学的班级,开学时间较晚,教育教学时间受到很大影响,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来弥补教学时间的不足,家长不应该为相应的教育教学活动收取任何费用。具体办法由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参照《江苏省2020年春季中小学开学指导计划》精神制定。原则上,高校主要在开学两周内采用网上教学方式,并根据疫情情况逐步恢复正常教学活动。

江苏教育厅:小学、初中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

(二)稳步推行各类教育考试。各地要严格执行教育考试招生主体责任制。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教育考试招生的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江苏省2020年教育考试招生疫情防控规划》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夯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各级招生机构和相关学校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命题、考试、评卷、录取等关键环节的管理,通过加强公共场所的健康监测和卫生查杀、优化进场流程、设立观察场所等措施,确保各类教育考试的安全性和可控性。

江苏教育厅:小学、初中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

(三)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各地学校要深入开展大学生就业“百日冲刺”,大力开展大学生就业“云服务”,及时举办各种网上网下招聘活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实施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苏北计划”等就业项目,协调组织、人类社会、国有资产等部门,加快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招聘进度,扩大招聘规模。我们应该集中精力为应届毕业生选择一些创业项目,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要积极实施江苏、湖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一对一帮助”。鼓励大学毕业生参军。

江苏教育厅:小学、初中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

(4)努力提供有效的心理咨询。全国各地学校应制定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家庭、社区和专业心理援助机构应共同积极干预师生心理危机,增强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广泛开展“弘扬抗疫精神,增强家国感情”、“同舟共济,携手共进”等心理健康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乐观、快乐、自信、平和的健康心态。通过开展心理讲座、心理健康教育课、同伴互助和团体咨询等方式,帮助学生掌握简单有效的心理调节方法。应充分依托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资源优势,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提供服务。要重视班主任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班主任与学生和家长的定期沟通,通过推心置腹的谈话、家长会和家访,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和情感变化,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每个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幸福成长。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毕业班学生等特殊群体的心理咨询工作,并提供充足的情感、生活和学业支持。

江苏教育厅:小学、初中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

(五)积极做好学位授予工作。高校应积极开放文献资源,为学生完成学位论文提供支持;要合理调整和优化提交学位论文的考试、答辩和授予的时间、方法和流程,努力保证合格学生按期获得学位。对于因疫情不能按时完成论文的学生,可以推迟论文提交时间、论文答辩时间、学位申请时间,并增加论文的盲评/审稿频率、答辩次数和学位授予批次数量。

江苏教育厅:小学、初中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

(六)开展高职学生顶岗实习。各高职院校要积极、稳步、有序地组织学生到低风险地区实习,将实习学生纳入学校师生疫情防控范围,安排专人跟踪监督,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全面、及时掌握学生实习地点、时间安排、工作生活环境和防疫措施等具体情况。必须密切关注学生实习场所疫情防控风险水平的变化。低风险级别调整是一个中等和高风险领域。正在实习的学生应立即停止实习。学校应随时跟踪学生管理情况,教育和指导实习学生严格遵守当地的防疫和控制要求,服从当地的防疫和控制安排。督促实习单位加强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防疫教育和生活保障,确保实习学生的健康和安全。

江苏教育厅:小学、初中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

(七)有序开展科学研究活动。高等学校应当加强复学期间的科研组织和管理,鼓励科研人员开展专题讨论、网上学术讨论等科研活动,引导科研人员以防疫为主开展科研。在做好防疫和各项安全检查整改工作的基础上,科学研究实验室要有序开放,实验场所和仪器设备要定期进行通风、清洁和消毒,加强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在确保安全保护的前提下,要精心组织和安排科研人员开展校外采样、校外研究、校外实验和校外技术服务等科研活动。

江苏教育厅:小学、初中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

(八)推进民办学校扶持政策的实施。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和省银监局,出台了在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地方财政、金融部门联系,重点落实政策措施,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特别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财政资金、税收减免和金融服务支持力度,确保民办幼儿园稳定健康发展。各地要努力出台优惠政策,向小微企业推介校外培训机构,落实惠企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化解可能出现的停产停业风险。

江苏教育厅:小学、初中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

(九)做好学费和学生资助工作。各地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局发布的《关于实现防疫期间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苏教韩彩[2020]23号)的要求,加强和规范学校收费和退费管理,落实各级学校特别是幼儿园和大学的收费和退费政策。同时,省教育厅会同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将出台规定,将因疫情而无法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纳入还款援助范围。各地学校要认真落实省里的部署要求,以特困生为重点,优化建卡、低保等五类特困生学校信息库,实行“一对一”精确救助。要提前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的预申请工作,适当延长偿债处理点,减少学生出差和人员聚集。

江苏教育厅:小学、初中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

第三,加强安全保卫,努力争取防疫控制和复课的双重胜利

对教育系统来说,制定全面的计划来预防和控制学校流行病并恢复上课是一个巨大的考验。各地学校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始终把师生安全健康放在首位,坚持谨慎原则,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责任和措施,努力赢得学校疫情防控和复课的“双胜”。

江苏教育厅:小学、初中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

(一)落实工作职责。各地区、各学校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合防控,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医用材料动态储备,增强防控和应急能力,严格落实规范防控措施要求。要认真落实防进口、防反弹、防爆发、防懈怠的要求,不遗漏任何细节,不留任何隐患,确保疫情不反弹。

江苏教育厅:小学、初中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地、各学校要着力完善疫情常态化防控机制,建立健全预判、预警、预防和演练机制。要与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准确掌握和科学判断疫情,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安全事件预警机制。要及时总结疫情防控的有效做法和经验,推进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建设健康、健康、文明的校园。要加强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切实提高防控意识和能力。

江苏教育厅:小学、初中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

(3)加强工作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加强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总结和推广地方和学校的良好经验和做法。对于尚未返校的学校,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督促其完善开学计划和应急预案,确保防疫物资的充足和可持续供应,并帮助学校尽快返校。

江苏教育厅:小学、初中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

江苏教育厅

2020年5月19日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江苏教育厅:小学、初中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

地址:http://www.rm19.com/xbzx/155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