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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5日电(记者谷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了《关于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完善稳定包容的产业支持政策、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畅通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四个方面提出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 十二条政策举措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健康发展

民营节能环保企业是战胜污染的重要力量,在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意见》要求在石油、化工、电力、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放开节能环保竞争业务,不断完善招标机制,积极履行对企业的各项承诺,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短板加固薄弱环节项目建设。同时,引导民营企业参与节能环保重大项目建设,落实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 十二条政策举措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健康发展

《意见》还明确提出,要加大对民营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推进商业模式创新,督促企业依法经营。有关部门要及时了解民营节能环保企业的需求,做好节能环保产业政策的宣传,为民营节能环保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 十二条政策举措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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