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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盛波)金杰水务15日宣布,湖州金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杰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2017年10月,在金杰工业旧厂房的拆除过程中,一名操作人员因摔倒而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条例》第九条,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应当在接到报告后一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后,由于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认识不足,金杰实业相关领导未能在一小时内直接向五星区安监局报告事故,但金杰实业现场人员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警,并积极协助区公安民警。当场紧急抢救,并送医院进行抢救;同时,金杰实业总经理、工程部部长、质量安全部部长等相关责任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建事故救援队伍,赶赴现场积极参与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并在当地镇政府相关部门的调解下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
2018年12月18日,湖州市吴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湖州市吴兴区应急管理局)对金杰工业事故报告处以“100万元罚款”,对金杰工业主要负责人郑发明处以“1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0年3月18日,湖州市吴兴区应急管理局出具了该证明,认定金杰工业的违规行为不是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并立即予以纠正。该处罚不是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根据公告,上述事故发生在金杰实业有限公司拆除旧厂房期间,不是生产环节,属于一般事故,不是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上述处罚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没有重大影响。考虑到公司拟向未指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选定级别上市,为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特作补充披露。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金洁水务控股股东及其法定代表人受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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