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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17日电:真的好痛!让财务违规不再“罚款三杯酒”

新华社记者刘辉和李艳霞

金融违法行为一直是市场各方所憎恨的。从一个小的角度来看,金融违规可能会损害每个金融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威胁到每个人的“钱袋”;在更大的范围内,金融违法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容易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甚至积累系统性风险,影响金融安全。

真正“打疼”!让金融违法不再“罚酒三杯”

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金融违法案件呈多发趋势,金融管理部门各司其职,依法处理,有效维护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市场体系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对金融违法行为的立体处罚体系还不够成熟,“三杯美酒”已经成为市场对低成本金融违法行为的无奈玩笑。在一些市场影响极其恶劣的情况下,相关企业和责任人的处罚远远低于违法所得,甚至不足以弥补投资者的损失。

真正“打疼”!让金融违法不再“罚酒三杯”

近年来,敏锐的市场观察人士发现,一系列增加金融违规成本的积极变化正在发生:新证券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加大了金融违规成本,金融管理部门和司法部门频繁联手加强合作。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加大对金融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真正“打疼”!让金融违法不再“罚酒三杯”

今年前五个月,中国证监会系统共作出89项行政处罚决定,27人被禁止上市,罚款总额达38亿元。今年前五个月,中国银监会做出了1895项处罚决定。门票背后透露出对金融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的决心。

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财政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出台了11项财政改革措施,并提出了《关于加强财政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意见》。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按照同等处罚原则,明确了金融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和违法所得的认定,严格追究了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的责任,依法严格追究了违法行为责任人的个人责任,加大了对金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人。

真正“打疼”!让金融违法不再“罚酒三杯”

这无疑为行政处罚如何真正伤害相关机构和责任人指明了路径和方向,对于提高金融违法行为的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央行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为加强对金融机构长期多次类似金融违法行为的处罚,金融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现行法律,结合违法行为的性质、具体情况和后果,对金融机构的违法行为进行累积处罚。

实践中,一些金融违法行为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但扣除成本后计算的违法所得很少,导致处罚金额与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不匹配。这也是金融违法成本低的重要原因之一。我们应该如何破解它?

该负责人表示,《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非法收入的计算标准,明确了金融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和同等处罚原则,将金融机构实施金融违法行为所得全部计入非法收入。

同时,意见还明确指出,对屡犯的金融违法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具体而言,金融机构因金融违法行为受到金融管理部门处罚,但仍不悔改,再次实施类似违法行为的,金融管理部门可以依法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可以说,“惯犯”受到了重拳的攻击,这是非常普遍的。

真正“打疼”!让金融违法不再“罚酒三杯”

作为金融市场的“守门人”,一些中介组织如何杜绝金融违法行为中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行为?《意见》指出,中介机构在金融机构违法过程中协助金融机构实施违法行为或未尽职尽责且情节严重的,金融管理部门应充分利用资格处罚,暂停或吊销其经营资格和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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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从意见中可以明显看出,在对金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中,将实行“双罚制”。在严格追究单位责任的同时,可以依法追究违法行为责任人的个人责任,并依法采取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禁止市场等处罚措施。

央行相关部门负责人透露,在不断加大对金融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力度的基础上,由行政处罚、刑事追究和民事赔偿组成的多层次问责体系正在形成。

“金融管理部门正积极与立法机构合作,推动修订金融法律法规,如《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和《反洗钱法》。”负责人说。

他说,新修订的证券法大大提高了行政处罚的标准,同时加强了对违法主体的民事和刑事责任的追究。在相关金融法律法规的修订中,金融管理部门将统筹推进金融违法行为法律责任体系的完善,加大对违法主体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真正“打疼”!让金融违法不再“罚酒三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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