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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越来越严格了!2020年,第一张个人投资者操纵市场的罚单出现了!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上海一名60岁的男子利用两个账户“相互较劲”,造成1000多万元的损失,仅获利24.25万元。
中国证监会决定没收该男子的非法所得24.25万元,并处以30万元罚款。
股票操纵的整个故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决定,被操纵的股票为“悦泰股份”。
那么这个人是如何操纵它的呢?
住在上海黄浦区的王,在2016年底向他推荐了“悦泰股份”。因此,王于2016年12月5日通过大宗交易,利用其亲属账户“黄”购买“月泰股份”513.6万股。
此后,王继续利用黄及其朋友王某的账户买卖“月泰股份”。截至2017年1月13日,“黄”和“王某”账户持有“月泰股份”220.98万股,占月泰股份已发行股份的0.17%。
就在这一天,王开始了他的炒股历程。
2017年1月13日10:43:10,“黄”以15.49元的价格购买了2万股“月泰股份”。
2017年1月13日14时25分43分至14时52分10分,王利用“黄”和“王某”的账户,连续购买“悦泰股份”193.67万股,购买金额为2919.6万元。购买量占同期市场成交额的71.08%,占全天市场成交额的27.03%。
2017年1月13日14:53:29至14:59:45,王以平均每股14.98元的价格卖出31万股,共计464.57万元。
2017年1月16日(1月13日之后的交易日),14:53:28至14:58:48共卖出26万股,共计391.3万元。
最后,王操纵了黄、王某的账户,获利24.25万元。
冲销金额超过1000万
在此期间,这只股票仅上涨了0.54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统计,在王持续购买“悦泰股份”期间,王实际控制的“黄莫林”和“王某”账户之间的交易量为705,300股,冲正金额为10,766,320.26元,占该期间市场成交额的25.89%,占全天市场成交额的9.84%。
在王对的操纵期间,“悦泰股份”的价格从14.80元上涨到15.34元,涨幅0.54元,涨幅3.65%。
中国证监会认为,2017年1月13日至1月16日,王控制了“黄”和“王某”的证券账户,通过其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的连续交易和交易,操纵“悦泰股份”。价格或交易量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77条第1 (1)和(3)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
因此,决定没收王非法所得24.25万元,并处罚款30万元。
操纵市场
中国证监会已经发行了17亿张天价票
今天,证监会刚刚表示,将继续对操纵市场、非法推荐股票等违法行为进行高压打击;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调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以往的操纵市场案件中,团伙作案,利用信息优势实施犯罪,而王跟踪个人反对的案件很少。
业内人士认为,这是中国证监会对市场操纵进行高压攻击的表现,监控范围已经从机构用户账户扩大到个人异常账户。
2020年1月7日,一张“天价票”在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上公布。
因操纵证券市场,林俊、何中华、陈智强被没收违法所得2.93亿元,罚款14.67亿元。单个案件的罚款总额为17.6亿元,创下2019年中国证监会的最高罚款纪录,超过2019年前中国证监会的罚款总额。
2020年5月,中国证监会公布了20起典型违法案件。其中,金融欺诈和市场操纵是关键。
中国证监会宣布了6起市场操纵案件:
1.罗山东等人操纵了市场的案子
(浙刑判决[2019]07号刑初字第40号)
这起案件是近年来中国证监会和公安机关联合查处的一起重大市场操纵典型案件。
2016年至2018年,罗山港与场外融资中介龚世伟合谋操纵包括贝蒂电气在内的8只股票,获利逾4亿元。2018年7月,该团伙的43名主要成员被公安机关逮捕并绳之以法。2019年12月,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31人进行了一审有罪判决。
这是近年来中国证监会和公安机关联合查处的一起重大市场操纵典型案件。
2.吴某的团伙操纵了市场
自2016年以来,吴刚利用新加坡等海外网络服务器,建立了多个网站来推荐“下班后门票”。该团伙通过私募机构和场外资金配置,提前购买了大量相关股票,这吸引了散户投资者同时买入和卖出以获利。2019年3月,该团伙的主要成员被公安机关逮捕并绳之以法。
3.赵建操纵了市场案例
(行政处罚决定[2019]128号)
2015年至2018年,浙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原财务总监楼金平、融资中介朱合谋,在策划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和股权转让过程中,人为控制停牌时间,操纵股价。
4.吕乐和其他人操纵了市场
(行政处罚决定[2019]125号)
2015年12月至2016年7月,私募股权基金经理吕乐利用资产管理账户和沪港通账户,跨境操纵“飞达环保”等三只股票,总利润超过1500万元。
5.林俊操纵了市场案例
(行政处罚决定[2019]149号)
2015年至2016年,广西李明创新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李明股份)实际控制人林俊组织数名公司高管操纵公司股份,以减少公司认购的股份,造成交易活跃的假象,吸引投资者和做市商跟进购买。林俊等人减持7329万股,获利2.9亿元。
6.张和操纵着市场
(行政处罚决定[2019]97号)
2016年至2017年,奔腾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奔腾集团)实际控制人张及其配偶通过公司合作发布虚假收购信息,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和信息优势操纵市场。
中国证监会表示,将密切监控整个市场的各种异常交易,一旦证实存在恶意操纵市场的行为,将付出巨大代价。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牛散砸1000多万操纵股票,获利24万,被罚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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