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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海口7月11日电(记者吴、)记者7月11日从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近日发布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强事后监管实施方案(试行)》,海南省将对符合要求的33起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计划很清楚。在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相关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基础上,建立轻微违法行为豁免处罚制度,并公布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豁免处罚项目清单。对于除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等重点监管领域外的第一批非主观故意、无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符合条件的可依法免除行政处罚或罚款处罚,并通过书面通报和整改加强行政指导,对整改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形成闭环监管。拒不改正或者改正后短时间内再次违法的,依法从重处罚。

33种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海南出台加强自贸港事中事后监管试行方案

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豁免处罚清单(第一版)共33项,涉及市场主体注册管理、广告监管、电子商务监管、质量监管、计量监管、标准化监管、认证认可监管、化妆品监管、知识产权监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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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33种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海南出台加强自贸港事中事后监管试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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