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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中国许多民族的家园。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生活在新疆的中国各族儿童一直是紧密联系、相互依存、荣辱与共的。他们共同开发建设了新疆,共同维护了边境稳定、民族团结和民族团结,共同促进了国家的发展和进步。

前言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中国许多民族的家园。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生活在新疆的中国各族儿童一直是紧密联系、相互依存、荣辱与共的。他们共同开发建设了新疆,共同维护了边境稳定、民族团结和民族团结,共同促进了国家的发展和进步。

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区域自治,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解决中国特色民族问题的重要内容和制度保障。新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中国国情和新疆实际,维护了民族团结和新疆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发展。

自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以来,特别是195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以来,在国家的大力支持和全国各地的大力帮助下,在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新疆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社会大局稳定,发展势头良好。2010年和2014年,中央政府先后召开新疆工作座谈会,不断丰富和完善新疆治理理念和战略,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历史时期。

新疆各民族平等团结发展的历史见证

新疆的发展进步是包括新疆各族人民在内的全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伟大成就。这是中国各族人民共同繁荣发展的生动体现。这也是中国新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成功实践。

一、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新疆位于中国西北边境,早在公元前60年就被纳入中国版图,成为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根据新疆的实际情况,历代中央政府采取了多种形式治理新疆。在共同创建和发展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进程中,新疆各族人民形成了你我之间、我和你之间的血肉联系。

历史上,新疆各族人民以勤劳、智慧和勇气,创造了灿烂的多民族文化,成为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疆也已成为连接中外、传播文明的重要通道。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新疆各族人民受到外国侵略者、封建势力和剥削阶级的压迫,社会地位极低。到20世纪40年代末,南疆、伊犁和乌鲁木齐农业区的大部分土地被少数地主占有,大多数农民只有少量土地。在新疆南部偏远的村庄,维吾尔族农民生活在集中的社区,在分散的地区和很少的地区,仍然有相对完整的农奴庄园。农奴有权控制所有农奴。农奴免费为农奴耕种土地,承担各种家务。在北疆牧区,封建宗族制度的社会关系依然存在。贵族和部落首领不仅拥有大量牲畜,还享有各种封建特权。新中国成立前,新疆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严重滞后。所有族裔群体的人都生活在贫困之中,根本无法享受基本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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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成立以来,一直在为包括新疆各族人民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寻找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正确道路。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的一些成员进入新疆从事革命工作。抗日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新疆各族人民以各种形式支持了大陆的抗日事业。受先进思想的影响,一批各族进步青年积极追求进步,动员各族群众同反动落后势力作斗争。共同的历史命运使新疆各族人民相信,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拯救中国,这一共识为新疆的和平解放奠定了基本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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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9月,在新疆各族人民的努力下,新疆实现了和平解放。10月1日,新疆各族人民和全国人民一起,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新疆和平解放后,以前的省制仍在使用。1949年12月17日,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中国共产党新疆支部的领导下,以包尔汉为主席,由新疆各族各界代表组成的新疆省人民政府,揭开了人民民主政权建设的新篇章。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大力支持下,新疆省政府领导各族人民平定叛乱,镇压反革命武装叛乱。与此同时,它还开展了改革起义部队和重组国家军队等工作。根据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原则,新疆各族人民第一次当家作主,当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随后以农村土地改革为中心的民主改革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将土地分给各族无地和无地的农民,从根本上改变了新疆各族劳动人民遭受数千年压迫和剥削的悲惨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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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把维护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和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决定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新中国成立时,新疆主要居住着维吾尔族、汉族、哈萨克族、回族、柯尔克孜族、蒙古族、锡伯族、塔吉克族、满族、乌兹别克族、俄罗斯族、达斡尔族和鞑靼族等少数民族,维吾尔族人口占多数。上述族裔群体的特点是大型混合定居点和小型定居点。各民族之间有着密切而广泛的联系,这是新疆多民族共同聚居历史的延续。新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效保障了新疆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这对加强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关系,维护民族团结,加快新疆经济发展,促进新疆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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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的有关规定,1952年8月22日,新疆省召开了第一届全国各族各界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9月10日,通过了《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条例〉的决议》,成立了新疆民族区域自治筹备委员会。1953年12月22日,中央人民政府行政委员会批准了《新疆民族区域自治实施办法》,新疆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的准备工作开始有条不紊地进行。到1954年,经中央政府批准,新疆完成了自治州的筹备工作,建立了五个自治州,即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六个自治县,即:焉耆回族自治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雷姆哈萨克族自治县、布卡塞尔蒙古族自治县、塔什库尔干塔吉克族自治县和巴里坤哈萨克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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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的建立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建立奠定了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新疆支部积极稳妥地推进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筹建工作。1955年9月13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建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废除新疆省组织制度的决议。原新疆省行政区域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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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9月20日,新疆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乌鲁木齐举行。会议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筹备工作报告》等文件,选举了由41名委员组成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由赛义丁·阿齐兹(维吾尔族)任主席,高金春(汉族)、穆罕默德·明伊诺夫(维吾尔族)和帕蒂汉苏·古尔巴特·野夫(哈萨克族)任副主席。1955年10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宣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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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建立标志着新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全面实施。在中央政府的领导和关怀下,在全国各兄弟省(区、市)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新疆各族人民进行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1984年,国家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确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为新疆各族人民在维护民族团结的原则下充分行使自治权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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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和2014年5月,中央政府先后召开了第一次和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强调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新疆各项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二、坚持各民族平等团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成立以来,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贯彻民族政策,努力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发展和巩固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坚持各民族平等。在中国,各民族不分人口和发展水平,都享有同等地位,依法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实现了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和保护公民平等权利的统一。新疆各族人民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和宪法及法律赋予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同时,他们还享有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宗教信仰自由、接受教育、使用自己的语言和语言、继承自己的传统文化等各种权利。自治区努力消除历史遗留的民族障碍,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歧视,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各级自治区不仅尊重和保护本地区各民族的权利,而且担负着维护民族团结、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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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管理本民族和本地区的内部事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是一个多民族自治区,也是唯一一个三级自治(区、州、县)的自治区。自治区有5个自治州、6个自治县和42个民族乡。自治区各族人民共同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NPC)代表,组成自治机关,行使管理本地区内部事务的权利。自治机关在历届NPC代表的组成和干部分配中坚持各民族平等参与和共同管理的原则。2014年,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数为550人,有14个民族,其中66%为少数民族代表,比新疆少数民族人口比例高出3个百分点。目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9名主任、副主任中有6名少数民族。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和自治县县长都是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大多数地区的专员、市长、县长和区长也是少数民族干部。新疆各民族也享有平等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利。2014年,新疆出席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60人,其中少数民族代表38人,占63.33%。还有一批少数民族干部在中央和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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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有权根据当地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并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这些法规对保护和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保护各民族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的权利。新疆是一个多语言地区,主要使用10种语言。自治区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少数民族语言广泛应用于司法、行政、教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互联网等领域以及日常生活中。政府机构在执行公务、招聘和通过考试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多种语言。自治区中小学教育使用七种语言教学,广播电视节目使用五种语言,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使用六种语言出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治区积极倡导少数民族学习民族共同语和书面语,对中小学少数民族学生进行共同语和书面语教育,倡导少数民族互相学习语言,增进少数民族之间的了解和交流。从2010年开始,自治区要求新录用的公务员在上岗前具备基本的民族通用语言和少数民族语言技能,并为双语培训提供机会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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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各民族保持或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2004年,自治区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依法维护习惯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的饮食习俗,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工作。支持和保障少数民族特殊需要的生产和供应。在有土葬习俗的少数民族中,不实行火葬,并采取划拨专用土地和建立公墓等措施予以保障。在新疆,主要的少数民族节日成为法定的公共假日。自治区鼓励各民族互相尊重风俗习惯,提倡少数民族在饮食、衣着、住房、交通、婚丧、礼仪、风俗等方面采用科学、文明、健康的新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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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自治区通过培训学习、基层培训、异地交流、轮岗等多种形式,培养了一大批各领域的少数民族行政和专业干部。1955年,新疆有少数民族干部4.6万人,2014年增加到41.7万人,占自治区干部总数的51.4%。自治区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录用国家工作人员时,应放宽少数民族条件,通过比例设定、定向录用和适当加分等政策,保证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进入公务员队伍。2009年和2014年,自治区招聘的少数民族公务员比例从29.9%上升到48.3%。对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给予了特别支持。自1992年以来,国家对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实施了专项培训。到2014年,新疆共有3917名急需的高中级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培训、研究、交流和锻炼得到培训。自2000年起,自治区为少数民族科技人才专项培养计划设立专项科研基金,支持少数民族科技骨干实施科技项目。新疆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从1985年的12.43万人增加到2014年的29.44万人,占全区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34.43%至58.37%。仅高级职称的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就达到21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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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区域自治为民族团结提供了制度保障。1955年,新疆总人口为517.8万,2014年增至2322.5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为1463.04万,占总人口的63%。自治区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特别重视青少年教育,在从小学到大学的各类学校教育中开设民族团结和民族知识教育课程。我们将坚定不移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自1983年以来,自治区举行了七次全国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他们高度赞扬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模范单位和个人,推动了全社会以维护民族团结为荣、以破坏民族团结为耻的社会风尚的形成。目前,1304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2272名模范个人受到国务院、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自治区的表彰。自1983年以来,每年5月都举办民族团结教育月,重点是民族团结的宣传和教育。2009年,自治区颁布实施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进一步规范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促进各族人民共同维护民族团结。2010年底,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创建和表彰管理办法(试行)》,积极引导各族人民加强交流和互助。我们鼓励所有民族的中小学生在同一所学校学习,在同一班上课。汉族与少数民族是分不开的,少数民族与汉族是分不开的,各少数民族之间也是分不开的,这已成为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思想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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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新疆各民族人口流动更加频繁。少数民族人口的城市化和分散化趋势明显,民族间的交流不断密切。在共同的工作、学习、娱乐和共同的社区生活中,不同民族的成员增进了相互了解和友谊。

三。不断巩固发展基础

60年来,新疆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经济的快速发展提高了新疆的现代化水平,为自治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和各族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整体实力显著增强。1955年,新疆国内生产总值为12亿元,从1978年的39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9273.46亿元。扣除价格因素,比1955年增长115.6倍,年均增长8.3%,比同期全国增长速度快0.2个百分点。2010年和2014年,新疆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1%,比同期全国增速高出2.5个百分点。全国增长率从2009年的第30位跃升至2014年的第4位,达到历史最高水平。新疆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1955年的241元增长到2014年的40648元。除去价格因素,它比1955年增长了23.8倍,年均增长率为5.6%。新疆财政收入1955年只有1.7亿元,2014年只有1282.6亿元。2010年和2014年,新疆财政总收入为4540.8亿元。1955年新疆财政支出仅为1.8亿元,2014年达到3317.8亿元。2010年和2014年,财政支出总计13088.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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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差距逐渐缩小。自治区成立之初,新疆只有乌鲁木齐、喀什、伊宁、哈密等几个城市。农村地区处于封闭的自然经济状态,城乡差别很大。经过60年的建设和发展,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有了很大改善。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从1955年的15.1: 84.9变化到2014年的46.07: 53.93。城乡居民收入比从2009年的3.2: 1下降到2014年的2.7: 1,西部12个省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相对较小。随着新疆新型城镇化的加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成为市民,过着现代城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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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由于不同的历史原因和现实条件,南疆和北疆的发展水平有很大的不同。改革开放以来,新疆率先发展天山北坡经济带,有效带动和辐射了自治区经济发展。2014年,天山北坡经济带创造国内生产总值6386.9亿元,占新疆国内生产总值的68.9%。国家和自治区高度重视以少数民族为主的南疆的发展。特别是2010年以来,新疆积极推进南疆石油天然气化工带建设,大力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在资金和项目上给予优惠待遇。南疆四个地区(和田、阿克苏、喀什和周珂)的平均经济增长率从2009年的10.5%上升到2014年的11.2%。南疆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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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结构不断优化。1955年,新疆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4.4: 26.1: 19.5,是以传统农牧业为主的典型产业格局。三个行业的就业结构是86.9: 6.1: 7.0。到2014年,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6.6: 42.6: 40.8,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为45.4: 16.0: 38.6。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服务业为重要地位的现代产业结构已经形成。1978年以后,新疆加快了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充分发挥公有制的主导作用,形成石油、有色、化工、钢铁、煤炭等产业的支柱产业体系,确保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1978年,新疆只有4168家个体企业,2014年达到72万家。2014年,民间固定资产投资4066.93亿元,贡献率为48.2%。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增长率比整个工业经济高5.4个百分点,占规模以上工业增长的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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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日益完善。2014年,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17.55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4316公里,是2009年的5倍,从全国第27位上升到第12位。农村公路总里程13.5万公里,99.93%的乡镇可以通行,98.21%的乡镇可以通行,98.71%的村可以通行,84.88%的村可以通行。铁路运输从无到有,2014年达到5760.2公里。乌鲁木齐至兰州高速铁路的开通,进入了高速铁路运营的新时代。连接东西、连接南疆和北疆、连接大陆和欧亚的铁路运输干线已经建成。1978年,新疆只有一个民航机场和九条支线航线。2014年,民航机场建成运营16个,开通航线155条,总里程超过16万公里,成为中国机场数量最多、航线最长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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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各族人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新疆水库数量从1949年的3座(总库容5234万立方米)增加到2014年的538座(总库容169.08亿立方米)。自2010年以来,新疆将农业高效节水工程、定居畜牧业水利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确定为加快建设的重点民生水利工程。到2014年,示范区将带动新疆建设2770万亩高效节水灌区,建设规模居全国前列。改善灌溉面积394.9万亩,新增人工饲草地372.8万亩,年净增精料和干草303万吨,为10.6万牧民定居饲草地建设提供水源保障。在农村地区,为解决1156.3万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96%以上)的农村地区的不安全饮用水问题,修建了1315座大型和小型水厂。有效遏制了水污染引发的地方性传染病和多发病的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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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业发展迅速。2010年以来,新疆至哈密、郑州南部的第一条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投入运行,华东、华东地区1100千伏线路配套供电工程全面启动。全区电网从110kv至220kv接入750 kv高等级电网主网。2014年,电力装机容量达到5464万千瓦,发电量2091亿千瓦,新疆电力输送175亿千瓦,输电线路总长656公里。新能源装机容量占全区总装机容量的20.1%,形成了以火电为主,水电、风电、燃气电站、光伏电站和生物质电站多种发电形式并存的发电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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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现代信息社会。60年前,通信业已经从骆驼电报和驴邮逐步进入现代信息时代。互联网基本实现了全覆盖。2014年,互联网宽带用户总数达到305.7万人,手机普及率为每百人90.8部,自然村为98%,行政村为97%。我们将继续提升乌鲁木齐作为区域国际通信服务进出口局的地位,开放境外10多个国家的语音和数据服务,并在境内开通覆盖全国的国际电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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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对外开放方面取得了坚实的进展。1978年后,经国家批准,新疆开放了17个一类口岸和12个二类口岸,成功举办了第19届乌鲁木齐国际经济贸易博览会和第4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喀什噶尔和霍尔果斯两个国家经济开发区以及位于中国哈萨克斯坦的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将建立起来。目前,该地区有23个国家级产业集群,主要贸易伙伴已扩展至186个国家和地区。全面对外开放的新格局已经形成。新疆对外贸易总额从1955年的5100万美元增长到2014年的276.69亿美元,年均增长11.3%。2009年和2014年,实际利用外资平均增长12.12%,境外承包工程营业额平均增长26.1%,外商投资平均增长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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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自治区成立以来,科技投入、科技队伍、科技平台和科技成果稳步增长,逐步建立起具有区域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逐年提高,良种覆盖率超过90%。工业科技和高科技发展迅速。铁路牵引变压器、太阳能和风力发电设备开发、少数民族文字信息处理等关键核心技术在中国名列前茅。资源环境领域的科技取得重大突破。塔里木盆地已发现油气。塔里木沙漠公路和防护林生态工程建设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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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水平稳步提高。新疆的生态环境极其脆弱,环境容量非常有限。绿洲仅占总土地面积的5%。60年来,特别是2010年以来,新疆始终坚持保护优先、生态区域和资源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双赢。

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坚持规划先行,颁布实施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修订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石油和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31个,风景名胜区18个,森林公园52个,地质公园9个,世界自然遗产地1个,湿地公园16个,湿地保护率53.5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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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自2010年以来,新疆每年植树造林250多万亩,封山育林,在全国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排名第14位和第12位。目前,82个县市基本实现了农田林网,45个县市达到了国家平原绿化标准,95%的农田得到了林网的有效保护。绿洲森林覆盖率由14.95%提高到23.5%,退耕还林面积达到352.8万亩。伊犁河谷百万亩生态经济林工程、塔里木盆地周边治沙工程等重点工程启动实施。治理荒漠化面积2460万亩,退耕还草工程围栏4160万亩。以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为载体,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00多平方公里。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的实施已经完成了15次应急调水,给塔里木河下游带来了生命。该地区79条重要河流的优良水质率从2009年的88.3%提高到2014年的94%。湖泊和水库水质优良的比例从43.3%上升到67.8%,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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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环境污染控制。乌鲁木齐、奎屯和独山子乌苏已经开展了空气污染控制和联合防治工作。乌鲁木齐,首都空天然气质量显著改善,2014年达到310天,是近20年来最好的结果。开展了试点项目,保护博斯腾湖、塞利姆湖、乌伦古尔湖和喀纳斯湖等水质良好的湖泊的生态环境。城乡367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和1836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已经完成,有效保障了人民饮用水安全,改善了农村生活环境。为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和创建,已建成两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43个国家生态区、生态乡镇,1057个自治区级生态区、生态乡镇。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新疆各民族平等团结发展的历史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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