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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45号
鉴于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郭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郭盛证券)和郭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郭盛期货)隐瞒实际控制人或持股比例,公司治理失衡,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第八条、第六十二条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中国证监会决定自2020年7月17日起接管新纪元证券、郭盛证券和郭盛期货。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接管期限。从2020年7月17日至2021年7月16日。
第二,接管组织。中国证监会分别组织成立了新纪元证券收购集团、郭盛证券收购集团和郭盛期货收购集团。新时代证券收购团队负责人:文林;郭盛证券收购团队负责人:周军;期货收购小组组长:王。
第三,接管内容。自接管之日起,接管组行使被接管公司的管理权,接管组组长行使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新时代证券、郭盛证券、郭盛期货的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应当停止履行职责。在收购期间,收购团队负责保持公司的稳定运营,规范公司的股权和治理结构。
收购期间,中国证监会委托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新时代证券托管集团,AVIC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招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组建郭盛证券托管集团,国泰君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组建郭盛期货托管集团。托管组在接管组的指导下,按照托管协议开展工作。
在收购期间,收购公司运作正常,客户交易不受影响,资金正常进出。
特此宣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16日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第45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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