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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晚,中信经纬客户宣布,康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一些违规行为,如缺乏应有的执业审慎性、内部质量控制流于形式等。被广东省证监局责令整改,保荐人资格被暂停半年。8人被免职,并被禁止担任相关业务职务10年、15年或20年。
据广发证券介绍,2020年7月20日,本公司收到《广东省证监局决定》(证监发〔2020〕97号)《广东省证监局行政监管办法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指出,经调查,广发证券未对康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2015年公司债券项目、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018年公司债券项目、2017年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的基本程序缺失,尽职调查缺乏审慎性。内部质量控制流于形式,不符合规定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与上市保荐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8号,经证监会令第63号修改,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债券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保荐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债券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三条,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广发证券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责令改正。公司应深入开展投资银行业务整改,建立并严格执行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高投资银行业务质量。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向广东省证监局提交书面问责报告。
2020年7月20日至2021年1月19日,广发证券保荐机构资格被暂停;2020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19日期间,公司债券承销业务相关文件暂不受理。
责令限制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2015年和2016年主管相关投行业务副总经理欧阳Xi领取除基本工资以外的薪酬的权利,以及2017年和2018年主管相关投行业务副总经理李芹领取除基本工资以外的薪酬的权利,所有权利均应返还给公司。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多名相关人员采取监管措施,其中8人被开除并禁止担任相关业务职务。其中,陈嘉茂(10年)、林焕伟(15年)、朱(15年)三人被禁止在证券公司证券发行及上市保荐业务中担任相关职务或实际履行上述职责;禁止6人在证券公司债券承销业务中担任相关职务或实际履行上述职务,即林焕伟(10年)、(10年)、林焕荣(20年)、许(15年)、(20年)、何宽华(20年)。此外,广东证监局其他相关人员李芹、欧阳Xi也采取了公开谴责和监督谈话的措施,并对张巍 、钟辉、黄旭辉、陈天喜采取了监督谈话的措施。
广东证监局表示,对上述监管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得中止。
广发证券表示,公司将深刻吸取教训,认真反思,严格落实整改要求,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公司将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切实提高投资银行业务质量。公司将全面建设强化职责、能力和职业道德,全面提升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水平。公司将严格遵循稳健的经营理念,进一步加强“合规、诚信、敬业、稳定”的文化建设,严格遵守诚实、守信、勤勉的底线要求。(中信经纬应用)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广发证券被责令整改:暂停保荐机构资格半年,8人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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