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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西宁1月1日电(记者杨修大振)记者从青海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为了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使医疗保险政策更好地发挥作用,青海省出台了新的城乡居民高血压和糖尿病(简称“两病”)门诊用药政策,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最高可报销60%。

青海城乡居民“两病”用药最高可报销60%

根据青海省近日发布的《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和《青海省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支付标准》,新政策对参加青海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两病”患者进行了保障。 经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为高血压、糖尿病,需要服药且不纳入门诊慢性病覆盖范围的。

青海城乡居民“两病”用药最高可报销60%

据报道,门诊“两病”医疗保险没有免赔额,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两种药物的患者报销率分别为50%和60%。全年高血压门诊用药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糖尿病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两病”患者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参保人员应根据就近、方便的原则,自主选择2-3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享受“两病”特殊待遇的定点医疗机构。

青海城乡居民“两病”用药最高可报销60%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医疗服务管理处处长郭表示,新政策增强了城乡居民的门诊支持能力,减轻了门诊用药负担,进一步提高了参保人员的就医意识、幸福感和安全感。下一步,我们将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通过各种宣传平台对“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进行解读,提高群众知晓率。

青海城乡居民“两病”用药最高可报销60%

[我想纠正错误]主编:范玉萌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青海城乡居民“两病”用药最高可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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