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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加强资金和项目对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做好“六保”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通知》。《通知》提出,近期发行和计划后期发行的新的特种债券应与抗疫特种债券和普通债券协调发行,力争在10月底前发行。与此同时,特别债券的负面清单被严格增加。严禁用新的专项债券基金替代现有债务,严禁搞形象工程或面子工程。坚持不安排土地储备项目、工业项目和房地产相关项目。

财政部:新增专项债力争10月底前发行完毕,并严格使用负面清单

与2019年9月底新发行地方债券的发行要求不同,今年地方债券的发行受到了抗疫专项债券的影响,我们力争在抗疫专项债券发行后的10月底前完成发行。此前,为了照顾抗疫专项债券的发行,财政部明确表示将在6月和7月适当减少一般国债和地方债券的发行,为专项债券的发行留有空间。

财政部:新增专项债力争10月底前发行完毕,并严格使用负面清单

根据财政部的数据,今年上半年,中国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7869亿元。其中,新发行一般债券555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9800亿元)的56.7%;新发行特种债券22,313亿元,占年度计划(37,500亿元)的59.5%。《证券时报》记者估计,今年下半年,中国将需要发行近2万亿元的新地方债务,其中包括约1.5万亿元的新特殊债务。如果按照通知要求在10月底前完成发行,地方债券发行高峰将在今年第三季度到来。

财政部:新增专项债力争10月底前发行完毕,并严格使用负面清单

关于特种债券的使用,通知要求严格增加特种债券的负面清单。严禁用新的专项债券基金替代现有债务,严禁搞形象工程或面子工程。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依法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用于支付工资、单位营业费用、养老金、支付利息等。,不得用于商业工业项目和企业补贴等。同时,坚持不安排土地储备项目、工业项目和房地产相关项目。

财政部:新增专项债力争10月底前发行完毕,并严格使用负面清单

在债券期限方面,《通知》指出,专项债券的期限原则上应与项目期限相匹配,并结合投资者需求、到期债务分配等因素科学确定,以降低期限错配风险,防止资金闲置。鼓励发行长期专项债券,支持铁路、城际交通、收费公路、水利等建设运营周期长的重大项目,更好地匹配项目资金需求和周期。还需要综合评估不同年度到期的特殊债券的本金和利息、还款的资金来源和融资成本等。,并合理确定特殊债券的期限,从而避免人为地将债务偿还义务向后转移。

财政部:新增专项债力争10月底前发行完毕,并严格使用负面清单

在资本投资方面,《通知》再次强调,要优化新增专项债券基金的投资。坚持专项债券必须用于具有一定效益的公益性项目,且融资规模与项目收入相平衡。主要用于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项目、农林水利、生态环境保护、民生服务、冷链物流设施、市政和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等七大领域。积极支持“两新一重”,建设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设施项目,可根据需要及时用于加强防灾减灾建设。

财政部:新增专项债力争10月底前发行完毕,并严格使用负面清单

此外,《通知》还建议依法加强专项债券信息披露,发挥地方政府债务信息披露平台的作用,全面、详细公开发行专项债券对应的项目信息,加快专项债券项目库的公示,将专项债券与市场融资相结合的项目和以专项债券为资本的项目分开公示,通过公示促进规范化,防范风险。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财政部:新增专项债力争10月底前发行完毕,并严格使用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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