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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经纬客户8月4日电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4日消息,由于咨询费虚假上市,PICC海南分行第二营业部被罚款10万元,两名责任人被警告并被罚款。

根据《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海南银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表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南分公司营业部存在违法违规事实。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对PICC海南分行营业部处以10万元罚款;张敏勇和杨海红分别被警告和罚款1万元。

虚列咨询费 人保财险一分公司被罚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提交相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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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经营范围,责令其停止接受新的业务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准备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拒绝或者阻碍依法监督检查的;未按规定使用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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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处罚外,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中信经纬应用)

来源:人民视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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