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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上市公司本身和10家子公司之后,力帆股份的控股股东也步入了司法重组。8月6日晚,公司宣布,公司控股股东力帆控股以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司法重组。

据悉,自2017年以来,力帆控股一直面临债务风险。尽管已尽最大努力制定相关计划,通过各种渠道解决相关问题,但仍无法完全摆脱流动性危机。为了妥善解决其债务问题,保护债权人和投资者的利益,力帆控股认为其具有重组价值,因此申请司法重组。

力帆股份控股股东申请司法重整

今年6月29日,力帆股份有限公司接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债权人重庆嘉利建桥照明有限公司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偿付能力,但仍具有重组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组。7月9日,力帆客车、力帆汽车销售和力帆汽车发射等10家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债权人也向法院申请重组。

力帆股份控股股东申请司法重整

截至目前,力帆控股持有约6.19亿股力帆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7.08%。该公司表示,如果法院接受力帆控股的重组申请,可能会对公司的股权结构产生影响。(王伟)

来源:人民视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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