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64字,读完约1分钟

新华社上海8月13日电(记者兰)13日,上海市检察院发布了《上海市检察院关于深化服务担保科技创新委员会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将探索科技案件集中管辖,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将集中管理上海证券科技犯罪,完善刑事、民事、行政“三位一体”办案机制。

上海检察机关探索对涉科创板案件实行集中管辖

《意见》提出,要建立和完善科技刑事案件的移送和审判线索机制,在处理科技民事和行政案件时,要与上海市金融法院同步理顺移送和审判线索机制,实现早发现、早判决、早治理。

该意见认为,应探索建立证券公益诉讼制度,探索资本市场等金融秩序领域公益诉讼的发展,特别是在利益相关者资本市场的非法披露、欺诈发行等违法犯罪中寻找合适的切入点。

《意见》指出,科技型证券犯罪应依法惩处。依法严厉打击科技领域设立董事会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渗透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增加违法信息披露的刑事成本,净化资本市场环境。

上海检察机关探索对涉科创板案件实行集中管辖

此外,该意见还提出探索证券投资者保护的联动机制,通过探索基于认罪受刑的预付款制度的应用,有效补偿证券投资者的损失。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上海检察机关探索对涉科创板案件实行集中管辖

地址:http://www.rm19.com/xbzx/20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