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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异地非许可经营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银监会近日发布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异地非许可经营监管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共有13条,主要包括基本原则、规范性要求、监管责任和过渡性要求。第一条明确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异地监管应遵循“坚守阵地、以风险为基础、分类实施、新旧决策”的基本原则。第二条至第七条明确了《指导意见》的范围,对异地非许可机构进行了界定和分类,并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以及风险溢出程度和风险管理需求的差异,对异地非许可机构和异地非许可机构提出了规范性要求。第八条至第十条明确了整改完成后,地方监管机构将承担不同地方被许可机构的主要监管责任,法人监管机构将承担非经营性机构的监管责任,并要求监管机构加强监管联动。第11至13条规定了过渡期的监管要求。

规范银行异地非持牌机构不搞“一刀切”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

《指导意见》的发布和实施,将有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关注主营业务、回报来源,坚持定位,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防控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提高整体风险管理水平,促进银行业安全稳定运行。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规范银行异地非持牌机构不搞“一刀切”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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