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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三大体系全面落实

严格规范执法,保护当事人权利

■行政执法公开制度规定了执法的来源,公开了哪些主体有权执法

■记录整个执法过程中的系统标准化过程,以确保程序合法

■主要执法决定规范法律审查系统的结果,以确保执法决定是合法的

最近,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律审查制度的指导意见》。在1月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了相关情况。

“中国大约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实施的。执法主体多,领域广,行为多。在行政机关的各项活动中,行政执法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最为密切和直接。”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说。

严格规范执法 保护当事人权利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行政机关在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日益提高。“同时,在行政执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任意执法、粗暴执法、执法寻租等。执法不作为,执法不注重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时有发生。”刘振宇说。

严格规范执法 保护当事人权利

另一方面,一些人阻挠和抵制执法的现象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执法不力的问题也引起了激烈的讨论。“例如,高铁霸权问题和城市流浪狗的治理等。公众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法的呼声越来越高。”刘振宇说,行政执法的不作为和混乱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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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行政执法的制度很多。实施这三个系统的考虑因素是什么?“这三种制度是整个行政执法体系中最典型、最关键的。公示制度规范来源,向公众公示哪个单位有什么样的权力和什么样的执法主体有执法权;记录整个过程中的标准过程,确保程序合法;重大执法决定规范法律审查制度的结果,并确保执法决定符合法律。”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察局局长赵振华表示,抓好这三个系统,将对提高行政执法的整体水平起到关键作用。(记者魏哲哲)

严格规范执法 保护当事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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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严格规范执法 保护当事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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