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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济南1月6日电(记者叶静)日前,记者从山东省民政厅获悉,山东省已经完善了对经济困难老年人的补贴制度,山东省60至99岁低收入老年人每人每月将获得80元至200元不等的补贴。

据了解,山东的举措是将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老年津贴、护理津贴和服务补贴,建立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

具体而言,山东省将分别为60-79岁、80-89岁和90-99岁的老年人发放80元、100元和200元最低生活保障补助,10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规定的通知》进行补助。在此基础上,对长期不能自理、能力等级为2-3级(老年人能力评估的评价标准)、有严重精神、精神和身体残疾的最低生活保障老年人发放80元。额外补贴的一部分不能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起重复享受,其中一项可被选为最高补贴。

山东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

据报道,在对低收入家庭的收入进行核实和动态调整时,上述补贴不计入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山东要求各地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在上述人员和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扩大补贴对象范围,提高补贴标准,使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不再享受不同类别的保障。

山东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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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山东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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