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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郑州商品交易所做市商交易行为,增强交易流动性,促进市场功能发挥,郑州商品交易所7日发布了《做市商管理办法》。本办法将于2019年1月7日生效。
据了解,做市商是指经交易所批准为特定期货和期权合约提供双边报价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交易所可以将做市商引入指定品种,并向市场公布。
在资格管理方面,交易所根据品种实行做市商资格管理。申请做市商资格,应当具有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净资产、负责做市商交易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完善的做市商交易实施方案、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具有稳定可靠的做市商技术体系,具有交易所认可的交易、做市商或模拟交易经验。
就做市商交易而言,两个做市商的双边报价都是以限价方式申报的。做市商通过双边报价指令对期权品种进行申报,并通过双边报价指令或限价指令对期货品种在市场两侧进行申报。同一做市商对同一合同发出新的双边报价指令后,未完成的原双边报价指令将自动取消。
根据协议和做市商义务的履行,做市商可以享有降低交易费用的权利。做市商不得利用做市商交易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等违法行为,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郑商所发布做市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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