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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月1日的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关注企业、进一步推进优化经营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和有关方面对《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进行了修订,并在合并两个目录的基础上形成了新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发改委、商务部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稿)》

《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稿)》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国家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目录》,是对现行《外商投资引导类产业目录》鼓励类的修订,适用于各省(区、市)的外商投资项目。值得注意的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办法(负面清单)》公布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和禁止类已经取消。第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是对现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修订,适用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海南省的外商投资。在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海南省投资的外商,享受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相关政策。

发改委、商务部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稿)》

这次调整的总方向是适应利用外资的新形势和新需要,扩大鼓励外商投资的范围,优化外商投资的产业和区域结构,促进外商投资稳定增长。《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积极鼓励外商投资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和现代服务业,充分发挥外商投资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中的作用,促进优质经济发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注重发挥地方特色资源优势,积极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承接国际和东部地区外商投资产业转移,促进沿边开发开放,加强与一带一路周边国家的投资合作,发展外向型产业集群,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

发改委、商务部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稿)》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稿)。pdf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发改委、商务部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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