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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乌鲁木齐2月1日电(记者张小龙)从今年开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在未来三年内每年减免小微企业税收约32亿元。
记者从自治区人民政府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新疆将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实施一系列减税、减费政策。
自治区财政厅(局)首席经济学家国盈表示,这次实施的减税、减费政策包括国家规定的三项减税措施,如对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此外,为了最大限度地支持小微企业,新疆还将下调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最高税率为50%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新疆实施上述减税政策,预计从2019年到2021年,每年企业减税约32亿元。”国盈说。
据财政部门统计,这些包容性减税政策将惠及103万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占新疆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总数的98%;惠及小微企业23.4万家,占新疆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数的9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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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未来3年新疆每年为小微企业减税3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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