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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董事长于提出,依法平等享受义务教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赋予每个适龄儿童的权利。然而,由于各种历史原因,我国残疾儿童的入学率和教育质量仍面临一些挑战。

俞敏洪:关于多部门统筹保障适龄残障儿童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建议

首先,一些残疾儿童的登记资料不完整,事先登记不到位,事后也没有后续保证。在一些地区,没有进行学前登记;在一些地区,只有持有残疾证书的儿童才接受入学检查;在一些地区,有证书的失学儿童没有得到检查和跟踪。

第二,在一些地方,尚未建立《残疾人教育条例》所要求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也没有类似的机构可以仲裁家长和学校之间的争端。在2017年修订的《残疾人教育条例》和《第二个特殊教育促进计划》(2017-2020年)中,明确提议设立一个残疾人教育问题跨部门专家委员会,并建立一个接纳残疾儿童的评估机制。由于没有专业机构的客观评估,一些特殊儿童被学校拒绝,学校依靠学校教师的经验和简单的测试。由于缺乏统一的评估方法和纠纷仲裁措施,部分家长在申请失败后放弃了继续争取入学的机会,最终导致部分适龄残疾儿童无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俞敏洪:关于多部门统筹保障适龄残障儿童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建议

第三,由于进入普通学校后缺乏支持资源,一些残疾儿童无法获得适当的教育支持,面临主动或被动辍学的风险。由于特殊教育专业支持资源普遍短缺,一些学校会以资源不足为由将残疾儿童拒之门外。

为实现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提出的“努力使每个儿童享有公平、优质的教育”,全面、有效地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政策法规,保障残疾儿童平等享有受教育权,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建议当地教育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合作建立“特殊儿童信息系统”,通过该系统每年可以进行入学登记和入学验证。1)由当地教育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协作,从卫生保健、残联、康复、民政等部门收集信息,建立完整的“特殊需要儿童信息系统”。2)为了更全面地收集数据,信息系统应该开放家长注册端口,鼓励家长自愿注册。3)每年各区县教育部门与残联、街道/居委会等单位合作,对即将入学的残疾儿童逐一进行信息系统登记,了解其入学需求。4)对于6-14岁的残疾儿童,逐一验证注册状态,并每年进行审查。(五)各级政府和教育监管部门每年应根据“特殊需要儿童信息系统”中的所有特殊儿童,而不是经认定的残疾儿童,对入学率进行统计核实。

俞敏洪:关于多部门统筹保障适龄残障儿童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建议

第二,通过入学评估,我们可以确保每个残疾儿童得到与其能力基础和教育需求相匹配的合理的个性化教育支持计划。1)在区县政府的领导下,区县教育部门会同卫生、民政、残联等部门成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负责当年所有申请小学和初中的特殊儿童的统一入学评估和争议仲裁。如果区县资源不足,市政府应牵头成立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负责评估和仲裁。2)入院评估应尊重儿童个体发展差异,不应单纯或过度依赖医学诊断,评估结果仅作为入院安置的建议。应综合考虑子女及其父母的意愿,由当地教育部门实施最终教育安置。3)评价意见应为个性化教育计划提供支持,个性化教育计划应落实到每个孩子的教学计划中,并根据孩子的发展状况定期跟踪评价,以实现“一人一案”的目标。

俞敏洪:关于多部门统筹保障适龄残障儿童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建议

最后,应在普通学校提供充足的特殊教育教师资源,以确保残疾儿童能够获得适当和高质量的义务教育。1)除了普通学校现有的教师编制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普通学校单独设立了特殊教师/资源教师编制。2)由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教育部门组成,普通学校五人以上(含五人)的普通班必须配备至少一名专职特殊教育资源教师;普通学校的普通班学生少于5人,必须配备兼职特殊教育资源教师。特殊教育资源教师职称纳入特殊教育教师职称评定体系。3)特殊教育资源的专职和兼职教师必须经过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并在三年内取得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4)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评估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和资源教师的运行和工作条件,以确保残疾儿童能够从资源教师和资源教室获得有效服务。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俞敏洪:关于多部门统筹保障适龄残障儿童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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