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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调整进口货物的进口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首先,进口货物的进口税目1和2的税率将分别降至13%和20%。

二.将标题一“药品”的说明修改为“进口药品,按照国家规定减按3%的税率征收进口增值税的,按照货物税率征税”。

三.上述调整将于2019年4月9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进口税率调整表见附件。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进口税率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9年4月8日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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