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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5月9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保健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设立托儿所,招收2-3岁儿童。鼓励地方政府探索与婴儿护理服务相结合的育儿假和产假试点。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私结合、私人办公协助等方式,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集群和用人单位中完善婴幼儿护理服务设施。

国务院发话!鼓励试行育儿假 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

《意见》强调,发展婴儿护理服务的重点是为家庭提供科学的育儿指导,为有护理困难的家庭或婴儿提供必要的服务。要加强政策引导和整体引导,优先支持全纳型婴幼儿护理服务机构。根据儿童优先的原则,我们应该保护婴儿,确保他们的安全和健康。到2020年,初步建立幼儿保育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幼儿保育服务机构;到2025年,覆盖城乡的多元化、多样化婴幼儿护理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人民对婴幼儿护理服务的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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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出了三项任务:

第一,加强对家庭婴儿护理的支持和指导。全面落实产假政策,支持照顾失业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为父母和婴幼儿照顾者提供早期发展指导服务。

第二,增加对社区婴儿护理服务的支持。按照标准和规范,建设幼儿保育服务设施和配套安全设施,通过市场化方式和公、私、官等多种形式,鼓励就业人口和用人单位密集的产业集群改善幼儿保育服务设施。重视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婴幼儿护理服务功能,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立足社区提供婴幼儿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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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护理服务机构。支持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员工提供福利婴儿护理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设立托儿所,支持各类婴儿护理服务机构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婴儿护理服务。加强婴幼儿护理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手段加强对婴幼儿护理服务机构服务过程的监管,依法逐步实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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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指导、监督和管理,通过加强政策支持、土地使用保障、队伍建设、信息支持和社会支持,促进婴幼儿保健服务规范健康发展。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国务院发话!鼓励试行育儿假 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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