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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乌鲁木齐6月7日电(记者孙少雄、尚胜)为促进考试单位节约成本,减轻考生负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近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试费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对考试费管理模式进行了改革。

该通知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市场监督局联合发布,明确考试费分为考试费和考试费。

考试费按相关标准执行;考试费标准是客观题不高于每人每科30元,主观题不高于每人每科40元,考试次数少或考试费用高的专项考试不高于每人每科80元。

通知明确规定,各考试机构应如实申报考试次数和费用,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扩大收费范围。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公示统计制度,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范围、政策依据、投诉电话等。以价目表和明码标价的形式张贴在收费场所的显著位置,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新疆调整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刘洋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新疆调整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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