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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京1月9日电(记者沈如发)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规定》。这意味着,今后江苏行政机关将有一个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反应标准”。

据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张敏介绍,在信息公开的实际工作中,一些行政机关存在失范和无序现象,一些行政机关存在认识错误、法律使用不当、答案不一致、格式不规范等问题,给企业和群众申请信息公开带来不便。张敏表示,这次制定的回复标准可以有效防止信息披露的随意性,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信息需求。

江苏:群众申请信息公开 “答复”有规范

根据回复规范,信息公开的回复分为“编或不编”、“不应编”、“有或没有”、“给予或不给予”、“不当”五个步骤,涵盖了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各种情况,为行政机关依法规范回复提供了指导。

此外,江苏还将开发“按应用集成的网上开放平台”,构建全省统一协作的智能服务体系,以信息化推进标准化和程序化,构建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的网上“社区”。

[我想纠正错误]主编:范玉萌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江苏:群众申请信息公开 “答复”有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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