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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证券交易所1月10日消息,为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健康长期发展,优化标的证券结构, 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相关规定和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以下简称标的证券)定期评估调整机制,在每季度末对标的证券进行评估调整。 现将2019年第四季度定期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融资融券标的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范围的调整,基于优先保留现有标的股票的基本原则。对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符合《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的a股,新增标的股票按照加权评价指标由大到小进行选择。调整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标的股票数量为800只(具体名单见附件)。
加权评价指数计算如下:加权评价指数=2(某一时期股票平均流通市值/某一时期上海股市a股平均流通市值)+(某一时期股票平均成交量/某一时期上海股市a股平均成交量)。
二.本次对融资融券类开放式指数基金交易范围的调整,以《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为依据,并考虑了基金类型等因素。调整后,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的开放式指数基金数量为59只(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调整标的证券范围的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安全运行。
四、成员单位应进一步优化自身风险监控指标,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合规经营和市场交易等相关信息,加强标的证券的风险识别和差异化管理,并采取相应的监控措施,严格控制融资融券业务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V.本通知的规定不适用科技园融资融券的证券范围。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上交所:融资融券标的证券2019年第四季度定期调整后 标的股票数量为800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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