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232字,读完约8分钟

2月14日,判决文件网发布了一项判决,一名建行前员工挪用客户资金、非法吸收存款,造成近800万元的巨额损失。像商业间谍战争电影一样精彩。【/h/】李,原中国建设银行长富新城支行客户经理。自2013年起,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客户资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将其转入建设银行账户和李控制的股票账户用于牟利:

建行前员工挪用资金炒股巨亏 支行长竟亲自借钱补窟窿

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桂、戴、罗账户资金698.32万元,其中至少660万元用于股票交易。

为弥补股票交易损失,李非法吸收袁某、阿翠迪、新、郑某2、黄某2、周某等7人存款329万元,全部用于股票交易。

李知道,由于股票交易造成的巨大损失,他已经失去了偿付能力。为偿还挪用损失,空以帮助他人股票交易获利和利用婆婆做项目为由,诈骗徐、王1、郑1、罗1、黄1、王2等共计人民币133万元。

经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用于股票交易的三个股票账户的交易净亏损合计人民币7,755,756,700元。

奇怪的是,在王某某行长和某副行长得知李挪用客户资金后,某副行长又向两个业主借了230万元来偿还客户账户被挪用的资金。王某某表示同意,并向建行蔡甸支行纪委书记朱汇报。

最后,法院裁定:

被告人李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15万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所有资金用于股票交易

建行前员工挪用资金炒股巨亏 支行长竟亲自借钱补窟窿

2013年7月至2016年9月27日,李为弥补股票交易损失,非法吸收了某股东袁存款20万元、某股东崔存款20万元、某股东大新存款20万元、郑存款129万元。

李将全部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329万元以上用于在申的普通股票账户、长江证券的普通股票账户、长江证券的融资融券股票账户进行股票交易获利,并支付高额利息。

案发时,被告人李已向郑支付利息136,351,670元,向周支付利息65,000元,向冯支付利息85,000元,向黄支付利息24,000元,向崔迪支付利息56,000元,向大新支付利息80,000元。扣除已付返还款后,本金2,689,378,300元尚未返还。

建行前员工挪用资金炒股巨亏 支行长竟亲自借钱补窟窿

挪用客户资金,继续投机股票和白银

2015年4月,被告人李因向他人借入高息资金进行股票交易,造成巨额损失,具有挪用银行客户资金弥补损失的犯罪思想。

2015年4月至2016年9月,被告人李利用其账户经理的职务,在帮助客户桂某、戴某、罗某1办理业务的过程中,建议拟开通的网银高级版的网银密码应与支付密码一致,利用客户的疏忽防范,偷窥客户密码,拦截客户的网银u盾。客户桂某、戴某、罗某账户共6,983,235,590元被转入其在吴某的受控银行账户,用于股票交易利润、个人消费和支付高额利息,但事件发生前共5,937,063,590元未归还。

建行前员工挪用资金炒股巨亏 支行长竟亲自借钱补窟窿

1挪用桂资金411.5万元,股票交易资金391万元

2015年4月17日至2016年9月22日,李利用其为客户桂办理银行业务时所看到的支付密码和私下截获的网上银行u盾,通过网上银行将4,115,029元从桂的建行账户转入建行账户9次,然后将391万元转入申的普通股账户、长江证券普通股账户和长江证券融资融券股票账户,其余部分用于偿还高

建行前员工挪用资金炒股巨亏 支行长竟亲自借钱补窟窿

在此期间,为防止挪用客户资金,被告李因贵方购房及其他消费需要,向贵方支付利息11.7万元,向贵方建行账户归还利息30.415万元。案发时,被告人李在桂的建行账户被挪用,仍未归还人民币3,693,879元。

2挪用159.355万元,全部用于股票交易

2015年6月3日至2016年3月22日,李采取与上述相同的方式,通过网银将1,593,500元从一个建行账户三次划入建行账户,然后全部划入名下的三个股票账户。

在此期间,由于代某购房及其他消费需要资金,为防止挪用客户资金,被告李将62.5022万元退还代某建行账户。案发时,被告人李代表建行挪用了一个账户,仍有人民币968,528元未归还。

3挪用罗(1)127.47万元和110万元用于股票交易

自2015年5月7日至2016年9月14日,李采取与上述相同的方式,通过网上银行将客户罗的建行账户1,274,656,590元六次划入建行账户,并将110万元划入名下的三个股票账户,其余部分被被告李用于偿还信用卡透支欠款、白银投机、个人消费及返还挪用资金。事发时,被告李已挪用罗的1个建行账户,仍未归还人民币1,274,656,590元。

建行前员工挪用资金炒股巨亏 支行长竟亲自借钱补窟窿

挪用亏损后实施欺诈空

2013年,李开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挪用银行客户资金进行股票交易。截至2016年6月21日,其控制的吴某名下的长江证券普通股票账户仅4.32元;截至2016年9月21日,申在其控制的名下的普通股票账户余额仅为6.01元;截至2016年12月20日,吴某名下的长江证券融资融券账户仅余人民币708.88元。

建行前员工挪用资金炒股巨亏 支行长竟亲自借钱补窟窿

根据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三个股票账户的交易净亏损总计775.575667万元。

从2016年10月13日至2016年10月20日,被告人李因股票交易造成的巨额损失,知道自己没有偿付能力。被告人李为了返还被挪用的归等款项,与岳母买了一套房子,需要资金进行工程建设。以借款为由,诈骗徐、王、郑、罗、黄。

事件发生后,总统和副总统共同导演了一部戏

2016年10月25日,建行武汉长牟新城支行行长王某、副行长获悉,被告李除挪用桂资金外,还挪用客户账户968,528元,挪用客户账户1,077,056,690元(扣除2016年10月17日返还的197,600元)。陈某1提议

2016年10月27日,1发行借条,向武汉新恒通车桥有限公司老板杨借款150万元,向武汉众望包装有限公司老板薛借款80万元..

同一天,被告人李某之父李某按照朱某、王某的要求在建行蔡甸支行开立账户,同时朱某安排王某打印一张向杨借款168.9万元、向薛某借款80万元的借条,请李某签字盖章后交至一处保存。陈某一号将所借现金230万元存入李谋江新开立的建行账户。

建行前员工挪用资金炒股巨亏 支行长竟亲自借钱补窟窿

随后,将李的2江建行账户中的人民币968,528元划入建行账户,用于偿还被告李挪用的资金;随后,李的第二个建行账户转入罗的第一个建行账户131万元,被告李挪用的资金1077056690元已归还,罗未到期理财产品本息已提前支付。

2016年10月25日,被告人李主动向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检察院自首,供认了挪用资金的犯罪事实。

他因几项罪行被判处18年监禁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作为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客户资金进行个人股票交易牟利活动,数额巨大,构成挪用资金罪;被告人李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的资格,以高利率为诱饵,帮助客户委托金融管理机构吸收社会不特定群体的资金。数额巨大,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李隐瞒股票交易巨额损失和挪用客户资金的真实情况,虚构其岳母急需用钱购房、做项目,骗取他人财物,数额极其巨大,其行为也构成诈骗。

建行前员工挪用资金炒股巨亏 支行长竟亲自借钱补窟窿

被告人李犯挪用公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应当以数罪并罚。被告人李多次诈骗,被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李主动向检察院自首,如实供述挪用客户资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事实,自首;被告人李到庭后,如实供述了自己骗取他人财物的事实,坦白从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李因挪用资金被曝光,并主动集资返还部分挪用资金,酌情从轻处罚。

建行前员工挪用资金炒股巨亏 支行长竟亲自借钱补窟窿

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15万元。

同时,被告人李诈骗非法所得113万元,返还给受害人;责令被告人李退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非法所得268,937.83万元,并返还给集资参与者;责令被告人李退还赔偿金,并将挪用的款项划转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蔡甸支行。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建行前员工挪用资金炒股巨亏 支行长竟亲自借钱补窟窿

地址:http://www.rm19.com/xbzx/283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