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71字,读完约3分钟

2月12日,湖北省桐城县在银山广场举办了2019年企业促进返乡就业、扶贫帮扶和“春风行动”现场招聘会。启动了1万多个就业岗位和300多个就业岗位,满足了该县不同年龄段劳动者的家庭就业需求。图为求职者在招聘会上咨询和申请。照片由刘建平(人民的视觉)

2018年中国农村减贫1386万人

国家统计局15日公布的数据显示:根据现行的国家农村贫困标准,截至2018年底,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为1660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386万人;贫困率为1.7%,比上年下降1.4个百分点。

截至2018年底,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底的9899万人减少到1660万人,累计减少8239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到1.7%,累计下降了8.5个百分点。

从三大区域来看,2018年东、中、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将全面减少。东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147万人,比上年减少153万人;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597万人,比上年减少515万人;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916万人,比上年减少718万人。

2018年,各省农村贫困发生率普遍降至6%以下。其中,农村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的省份有23个,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青海、宁夏等。

2018年中国农村减贫1386万人

贫困人口的减少离不开收入的增加。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371元,比上年实际增长8.3%,实际增速比全国农村增速高1.7个百分点,顺利完成了增速高于全国增速的年度目标任务。其中,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66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0.7%,比贫困地区增长0.1个百分点。

2018年中国农村减贫1386万人

8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260元,比上年增长996元,名义增长10.7%,比全国农村增长速度快1.9个百分点。14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村增速。

工资和转移收入是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增收的主要来源。从收入来源看,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收入为3627元,比上年增长13%。增速比全国农村高3.9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贡献率达到42%。比上年增长4个百分点;人均净转移收入2719元,同比增长17%,增速比全国农村高4.8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贡献率为39.7%,比上年提高6.1个百分点;人均净营业收入3888元,比上年增长4.4%;人均纯收入137元,比上年增长18元。

2018年中国农村减贫1386万人

十八大以来,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实际年均增长10%,实际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2.3个百分点。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当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的71.0%,比2012年高出8.9个百分点,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记者鲁亚楠)

2018年中国农村减贫1386万人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雷丽娜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2018年中国农村减贫1386万人

地址:http://www.rm19.com/xbzx/283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