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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谴责国鑫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国鑫)在处理第三方资金存款时,未能遵守打击清洗黑钱及恐怖分子集资的监管规定,并判罚款1,520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调查,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国鑫为3500多名客户办理了1万笔第三方存款,总金额约为50亿元。

具体而言,中国证监会发现:

国鑫有100多个客户收到了与其财务状况不相称的第三方存款;

一些客户在收到第三方存款后没有使用这笔钱进行交易,而是在短时间内提取了这笔钱;和

一些第三方多次将资金存入国鑫客户的账户,但他们与这些客户没有明显的关系。

尽管有打击洗钱和恐怖分子筹资的明显预警迹象,但国鑫没有查询此类第三方存款,也没有及时向联合金融情报室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中国证监会感到关切的是,在2016年3月接受中国证监会检查之前,国鑫没有向金融情报室报告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的2200多笔可疑第三方存款。

中国证监会还发现,国鑫没有:

制定任何系统或监控措施,以识别和监控客户银行子账户中的第三方存款。

核实第三方存款人身份,确认客户与第三方存款人之间的关系,检查客户进行第三方存款的原因;

为第三方存款建立有效的批准程序;

有效沟通和执行内部反洗钱和恐怖融资政策;

妥善记录其对客户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水平的评估。

持续监控其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并建立有效的合规职能。

此外,数据显示,早在2013年,国鑫的员工就向其前任高级管理层和前任负责人提出了上述内部控制的一些不足之处,并就如何处理这些不足之处提出了建议。但是,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和负责人员没有采取任何步骤来确保国鑫与第三方存款有关的内部反洗钱和恐怖分子筹资监测措施有效。

国信证券(香港)因违规遭港证监谴责及罚款1520万元

中国证监会表示,国鑫的行为违反了《反洗钱和恐怖融资条例》和《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指引》,其中要求持牌公司实施适当的内部反洗钱和恐怖融资控制措施,以降低洗钱和恐怖融资的风险。

在决定上述纪律处分时,中国证监会考虑了以下因素:

在14个月期间,国鑫处理了2200多笔可疑的第三方存款,总金额超过23亿元;

国鑫前高级管理层和前负责人(现已被替换)对与第三方存款相关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视而不见;

国鑫任命了一个独立的审查机构来审查其内部控制措施,并已采取步骤纠正审查中发现的许多缺点,包括执行新的反洗钱和恐怖分子筹资政策以及第三方存款程序;

国鑫合作解决了中国证监会的关切,并接受了纪律处分;国鑫此前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的记录。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国信证券(香港)因违规遭港证监谴责及罚款15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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