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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石家庄3月26日电(记者秦镜)记者3月26日从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河北省将结合全省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对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据了解,“挂证书”是指以获取报酬或谋取其他利益为目的,将本人持有的执业资格证书非法提供给非工作单位的行为。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督促企业在4月30日前完成自查整改,并向当地监管部门提交自查整改报告。企业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不能在工作岗位上履行职责的,应当在4月30日前立即整改或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河北严查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一经查实撤销GSP证书

地方药品监管部门将在自查的基础上,从5月1日起全面开展对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监督检查。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有执业药师《证书》的,应当吊销gsp认证证书,并通知当地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实施联合处罚;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进行查处,并纳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进行跟踪检查或飞行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河北严查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一经查实撤销GSP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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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视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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