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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海口4月18日电(记者刘邓)记者18日从海南省检察院获悉,为郭斌等22名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人员提供“保护伞”的4名司法人员已被查处。四人分别是屯昌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原队长陈小乐、屯昌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陈一思、屯昌市法院原刑事庭庭长韩永黄。它们涉及公共机关、检察机关和法律机关,贯穿侦查、起诉和审判三个环节。

海南4名司法人员为涉黑案件提供“保护伞”被查处

海南省检察院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颜屋说,郭斌等22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是海南省专项斗争中第一个挂牌督办的涉黑案件。

经调查:2013年4月24日凌晨2点,郭斌、陈垂涵等人持刀追赶,造成轻伤。当时,屯昌屯城派出所的民警陈小乐和陈一思接待了警方,并负责调查此案。当受害人明确认定郭斌为犯罪人时,陈小乐、陈怡思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控制郭斌,导致5月15日郭斌故意持枪伤害事件再次发生。此后,作为“4.24”事件的调查人员,陈小乐、陈一思知道郭斌是因为“5.15”事件被依法逮捕的,但他们并没有共同调查这两起案件,导致郭斌数罪并罚。截至2018年3月21日,“4·24”案件由屯城派出所移交刑事侦查大队。2018年6月,省公安厅侦破了郭斌等人涉黑案件,并将此案纳入郭斌等人涉黑事实。陈小乐、陈一思在“4·24”事件中玩忽职守。

海南4名司法人员为涉黑案件提供“保护伞”被查处

经过调查:2013年5月15日,郭斌发生了一起持枪故意伤害案件,郭斌被公安机关逮捕并绳之以法。在处理此案的过程中,郭斌亲友要求屯昌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吴大孝、屯昌法院原刑事庭庭长韩永煌在审查起诉和审判中从轻处理郭斌,导致重罪轻判,涉嫌徇私枉法。

海南4名司法人员为涉黑案件提供“保护伞”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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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视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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