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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向各银监局、各银行保险机构和各经营管理机构下发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早期重大案件机构法人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关于通知的背景,银监会指出,金融行业早期发生了一些大案要案,反映出公司治理的失败导致了一些金融机构风险的积累。中国银监会高度重视公司治理。为切实抓好“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全面加强公司治理监管,现报告两家风险较大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
根据通知内容,银监会指出相关机构公司治理存在六大问题,即党建与公司治理未能有效结合、党的领导弱化;“两会一层”没有发挥你在健康决策和有效监督中的作用,治理结构是有形的、不真实的;股权管理不规范,关系不明确,股东行为不合规、不审慎;大榭进行不当得利,关联交易控制薄弱;发展战略盲目激进,发展模式扭曲,产业扭曲;昨天,无序设立的所有者触动了子公司,盲目扩张,积累风险,未能管理好集团。
其中,针对股权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银监会认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机构股权清晰的股东持股比例只有20%左右,部分股东未获批准,存在非法质押;机构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增资要求不严格,部分子公司存在股东以“空手套白狼”的方式分割金融资产的问题;股东大会没有对激进经营和盲目发展提出业务质询和风险警示,少数股东缺席,股东层面没有形成利益平衡机制。
针对上述问题,银监会对下一步公司治理提出了五点要求:“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它们是: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各个方面;增强履职能力,有效发挥“两会一层”作用;严格规范股权管理,从源头上防范公司治理抗辩;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管理和控制,严厉打击非法利益转移;完善战略规划机制,引导银行保险机构优质发展;加强对控股(集团)公司的控制,严格防范无序设立子公司的风险。
业内人士指出,公司治理是锚,如果锚出了问题,公司的发展就会偏离轨道。对于银行业和保险业来说,公司治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2018年4月16日至1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后首次召开研讨会,重点讨论中小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问题。研讨会还揭示了监管方向,即银行和保险机构应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将其作为金融风险攻坚战的重要起点,这与2017年以来的监管思路是一致的,即治乱补短,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个别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亮“红灯” 银保监会通报揭示六大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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