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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证券法修订草案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这项在资本市场备受关注的法律草案已经由最高立法机关进行了第三次审议。

与草案第二稿相比,草案第三稿重点是根据股票发行登记制度改革试点的进展情况,增加了关于科技局登记制度的相关规定,并根据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其他相关制度进行了适当的修改和完善。

证券法修订草案于2015年4月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初步审议。修订草案初稿主要是适应股票发行登记制度改革的立法需要,同时在建立和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加强投资者保护、促进证券业创新发展、加强事后监管等方面完善了现行证券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证券法修订草案

2017年4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草案第二稿在证券交易制度、上市公司收购制度、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多层次资本市场和证券监管等方面进行了完善。

同时,考虑到股票发行登记制度改革的实际进展,第二次审议稿强调,国务院要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登记制度改革的决定》的要求,逐步推进股票发行制度改革。

据介绍,经过二次审议,立法机关多次与有关部门沟通,根据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新进展,研究修订了修订草案的相关内容,形成了三个审议稿。

证券法的修订与资本市场的发展密切相关,需要根据最新的市场形势进行调整。鉴于近年来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和登记制度的改革,《证券法》修订草案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证券法修订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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