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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福州4月29日电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9日开庭审理了原广东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曾志权受贿案。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曾志权及其辩护人参加了诉讼。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被告人:2004年至2017年,被告人曾志权利用其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职务之便,在工程承包、职务晋升等事项上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协助,直接或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金额超过1.4亿元。根据法律,他应该因受贿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期间,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曾志权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表达了各自的意见,曾志权也做了最后陈述,在法庭上认罪悔罪。
被告人的40多名近亲属、NPC代表、CPPCC委员、记者和各界人士出席了庭审。
最后,法院宣布法院将休庭,并在任意时间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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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曾志权受贿案一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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