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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发展的意见》,安排完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发展。

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发展力度,分类合理确定准入门槛

政府优先提供基本住房保障,因地制宜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不断增强贫困人口的获取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针对不同的困难群体,应设定合理的准入条件,并采取适当的保障方法和标准。对城市低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予以保障;对于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给予明确合理的等待期,并在等待期内予以保障;对于无房职工和新就业稳定的农民工,要重点保障公共服务产业,如卫生和公共交通,重点发展产业,满足青年职工和农民工的需求。

四部委:规范发展公租房 坚持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

坚持人身安全和租金补贴

在人口流入量大、公共租赁住房需求大的城市,要有效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的实物供给,通过分配和长期租赁提高住房水平。在新就业区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无家可归者和农民工集中的地方,应该增加集体宿舍形式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要合理确定租金补贴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保障对象的收入水平实行分级补贴,支持保障对象租住合适的住房。

四部委:规范发展公租房 坚持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

有效保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切实保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质量和安全。积极推行政府购买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服务,提高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加快住房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罚机制,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使用和退出中的失信主体实行分类管理,将严重失信纳入失信联合惩罚对象名单进行联合惩罚。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使人们能够享受更好的居住环境,有效提高公共租赁住房社区的生活质量。

四部委:规范发展公租房 坚持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

实施支持政策

各地要落实好纳入市县年度计划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土地、资金、税费等各项配套政策。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监督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公共租赁住房解决了3700多万人的住房困难

截至2018年底,已有3700多万困难人口入住公共租赁住房,近2200万困难人口获得租赁补贴。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和无房农民工、新就业稳定就业人员的生活条件得到积极改善。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四部委:规范发展公租房 坚持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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