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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京5月18日电(记者沈如发)为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征用行为,近日,江苏省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实施了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律审查三项制度,以进一步推进“分配诉讼”改革,优化经营环境。

江苏出台规定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根据《条例》,将制定行政执法公开制度,明确收集、传递、审查和发布行政执法信息的职责,规范执法信息公开的内容、标准和形式。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平台,按照“谁执法谁公开”的原则,通过政府网站、新政府媒体、服务大厅公告栏、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江苏出台规定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同时,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通过书面、音像等方式记录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的全过程,并全面系统地归档保存,实现执法全过程的追溯管理。

江苏省要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律审查。未通过法律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作出决定,以确保每一项重大执法决定是合法和适当的,并保持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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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视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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