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04字,读完约2分钟
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记者丁小溪)司法部22日公开征求对《公证程序规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旨在进一步扩大公证机构受理案件的范围,提高公证质量,方便当事人申请公证。
在意见稿中,规则中的“惯常居所”改为“居所”,不再要求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只要当事人有固定住所,就可以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公证。意见稿规定,当事人申请公证的,可以向居住地、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申请;其他公证员具备审核条件和办理能力,也可以向其他公证员申请。
根据意见稿,涉及多个房地产的公证事项,可以向其中一个房地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涉及房地产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和合同的公证事项,当事人可以向其住所地、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在整合和优化认证程序方面,意见稿将《规则》中的“受理通知”、“通知”和“指定公证员”三个程序合并为一次性通知程序。意见稿明确规定,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指定公证员,告知当事人受理公证申请的时间、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告知其在公证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通知的内容、方式和时间应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记录归档并签字。
同时,意见稿明确了遗嘱公证等关键公证业务流程。根据意见稿,遗嘱的公证应由两人办理,公证人员应亲自办理整个过程,记录和记录整个过程。
公众可以在2019年6月22日前登录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律信息网,对修改稿提出意见征求意见。
[我要纠正错误]主编:吴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公证机构受理案件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地址:http://www.rm19.com/xbzx/343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