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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杭州5月23日电(记者顾晓丽)车辆均已“注册并取得牌照”,配备了专业的运营维护队伍,搭建了行业监管平台...近日,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共享自行车”的运营和服务条件。

浙江宁波:“共享单车”须登记安装电子标签与专用号牌

根据意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者在提供租赁服务前,应按照市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对车辆进行电子标签、专用标志和专用号牌的注册和安装,并将相关数据和信息完整、准确地连接到行业监管平台,并提供管理运营维护场所的固定产权证明、运营维护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试运行计划、车辆出厂合格证、信息安全文本和用户隐私保护系统等资料。在宁波市开展互联网自行车租赁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在本意见实施之日起3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

浙江宁波:“共享单车”须登记安装电子标签与专用号牌

宁波市政府提出,网上自行车租赁车辆应具备车载卫星定位和精确搜索功能,使用寿命一般不超过3年。操作人员应配备专业的操作维护队伍,一般每200辆自行车配备一名操作维护人员。禁止向12岁以下未成年人提供互联网自行车租赁服务。鼓励经营者利用电子围栏等技术手段委托第三方进行停车秩序管理。

浙江宁波:“共享单车”须登记安装电子标签与专用号牌

据悉,该意见将于6月9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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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视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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