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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些媒体报道说,抗癌药物进入医疗保险后,不能在医院购买和报销。对此,国家医疗保险局医疗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宪军近日回应称,国家医疗保险局明确要求,各地不得以“控制总成本”、“药品比例”和医疗机构基本用药清单为由,影响抗癌药品供应和合理用药需求的协商。(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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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国家医保局:不得以“费用总控”等为由影响抗癌药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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