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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19日电(记者王)记者19日从教育部获悉,为切实推进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不断提高教育的透明度和开放性,教育部制定了《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根据《指导意见》,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包括政策文件、教育概况、民办学校信息、财务信息、招生管理、学生管理、教师管理、重要政策落实、教育督导公开、校园安全等10个一级项目。

根据《指导意见》,县(市、区)及以下义务教育基层部门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完善工作规范,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保障,做好义务教育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应对和公众参与工作。

其中,在及时回应社会关注方面,指引明确,有必要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领域政府舆情的收集、判断、处置和回应机制。对于涉及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府舆情,要迅速做出反应,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并在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展示态度和意见,通报进展情况。

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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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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