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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太阳透过薄雾把金边映在大地上时,襄城县清迈乡八屋村的一位村民曲培正在自己的农田里辛勤劳作。课间休息时,瞿培高兴地叹了口气,说协议签署后,他的庄稼就不再卖了。

曲皮口中提到的协议是指在村领导下与藏青兰药业有限公司签订的“订单种植”协议。该协议有效实现了公司与农户“订单合作、共建共享、保证分配、长期受益”的扶贫整合驱动机制。

2017年7月,清迈乡引进了西藏青兰药业有限公司,在建立了中藏药种植基地后,公司计划在投资700多万元建设八五步交通生态养殖基地的基础上,与农户签订“订单种植”协议,计划屠宰1000多头藏猪。

在利益共建机制下,公司每年给村里下达一个“命令”,村民们根据“命令”种植当年养猪所需的作物。作物成熟后,农户直接将作物送到公司,按照“订单”协议的内容加工成饲料,用于饲养藏猪,而藏猪排出的粪便作为有机农家肥,供公司种植中藏药材,形成生态循环种植链。

乡城县:公司下“订单”,村民先卖后种

以“公司+合作社+基地+村民”的形式,开展大规模的“订单种植”,让村民先卖后种,不仅提高了村民的种植积极性,也有效解决了作物成熟后销售的后顾之忧。八屋村409亩耕地,亩产900多公斤,售价1.65-1.85元/公斤。利润至少607,365元-680,985元,村里60个村民的平均收入至少10,000元。(吴元胜)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乡城县:公司下“订单”,村民先卖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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